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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苏州稻香村(下称苏稻)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北京稻香村(下称北稻)使用“稻香村”商标及字号的行为对其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请求法院判令北稻赔偿其经济损失4000万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该案。
目前,双方互诉的上述案件均未开庭。



目前,双方互诉的上述案件均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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