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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吴汉东,王淇
字号: +-
563
本周是201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一直以来,中国知识产权?;げ扇⌒姓退痉ǖ摹八熘啤蹦J?。对此,在学界有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认为知识产权是私权,应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另一种认为,知识产权涉及公共利益和创新驱动战略,应加强行政?;?。
无论是司法?;?#xff0c;还是行政?;?#xff0c;在实践过程中,都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必要的产权?;ぶС?。发挥司法?;ぶ恫ǖ闹鞯甲饔?#xff0c;同时用程序保障和有效监督解决好行政?;ぶ欣挠萌Φ奈侍?#xff0c;恐怕是现阶段知识产权?;ぶ刑乇鹦枰康鞯摹?
发挥司法?;ぶ恫ǖ闹鞯甲饔?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目前各国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司法?;さ摹暗ス熘啤蹦J?#xff0c;即法院通过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的?;つJ?#xff1b;二是行政保护和司法?;げ⑿性俗鞯摹八熘啤薄T谥恫ū;な导?#xff0c;“单轨制”模式为世界很多国家采用,“双轨制”模式以中国为代表,形成行政和司法?;ぁ傲教跬揪?、并行运作”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ぬ逯?。
多年来,“双轨制”?;つJ皆谝欢ǔ潭壬鲜视α宋夜恫ǚ⒄沟氖导首纯?#xff0c;为知识产权?;すぷ髯鞒隽讼灾毕?。但行政保护与司法?;は嗷プ饔谩⑾嗷バ鞴讨谐鱿值奈侍獠欢显龆?#xff0c;进而导致这一制度本身所存在的弊端也日益凸显。笔者认为,这种弊端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け曜级嘌?#xff0c;缺乏统一。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普遍享有对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权和行政调解权。因此,一旦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当事人就可以同时启动行政保护的行政救济程序和民事侵权的司法救济程序?;谠谌隙ㄇ秩ㄊ欠癯闪⒌谋曜忌?#xff0c;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法定职权,所以在实践中就有可能导致知识产权?;ぁ八熘啤钡闹苯映逋?#xff0c;即人民法院和行政管理机关对同一知识产权案件可能作出完全相反的裁决。
二是?;せ怪氐?#xff0c;缺乏效率。在“双轨制”?;つJ街?#xff0c;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具有裁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权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纠纷解决成本。
三是?;こ绦蚨懒⒒?#xff0c;缺乏衔接。我国现行的“双轨制”模式虽然对知识产权实行行政和司法的双重?;?#xff0c;但行政执法主体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在知识产权确权认定、侵权打击、纠纷解决方面具有专有权力,从而造成“知识产权的行政?;ず退痉ū;さ男餍匀床⒉桓摺?。
如何克服“双轨制”?;つJ降纳鲜霰锥?#xff0c;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树立以司法保护为主导作用的?;だ砟?#xff0c;这是由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和司法?;さ闹贫扔攀凭龆ǖ?#xff1a;
第一,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决定了司法?;ぴ凇八熘啤北;つJ街杏Ω梅⒒又鞯甲饔?。这主要表现为两方面:其一,从私权救济方式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是一种界定知识财产权利形态的制度安排。因此,“知识产权为私权”的权利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既是“私人”的权利,也是“私有”的权利?!八饺ㄉ袷ァ焙汀八椒ㄗ灾巍弊魑穹ǖ幕纠砟?#xff0c;要求国家行政机关不应对知识产权的?;の侍馑嬉獠迨帧6杂谇址钢恫ǖ男形?#xff0c;权利人享有请求救济的权利,而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只能依照权利人的请求介入,不能主动出击。司法?;つJ阶裱安桓娌焕怼钡脑?#xff0c;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动向其寻求救济时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符合私权救济的基本要求。其二,从私权损害赔偿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行政?;つJ街?#xff0c;行政机关对侵权人的??钇涫凳侨ɡ艘蚯秩ㄋ芩鹗У囊徊糠?#xff0c;而这部分罚款所得,却不能补偿给予权利人,只是作为公款上缴国库,权利人的损失最终还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这一司法途径获得赔偿。因此,司法保护模式才是寻求私权损害赔偿的最佳模式。
第二,司法?;さ闹贫扔攀?#xff0c;决定了司法?;ぴ凇八熘啤北;つJ街杏Ω梅⒒又鞯甲饔?。行政?;と狈Τ绦虮U虾陀行Ъ喽?#xff0c;容易造成行政权力的滥用,容易导致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一体化,即主管知识产权的行政机关不仅仅享有专利授权、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知识产权确权的职权,同时还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裁决及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权力。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管理授权主体同时也是知识产权的执法主体,集管理和处罚职能于一身,使其在行政执法时缺乏监督。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着程序冲突、执法缺乏透明度、“以罚代刑”、执法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而知识产权司法?;ぞ哂谐绦蚬?、裁判权威、透明度高等优势,可以有效克服行政?;ぬ逯频纳鲜霰锥?#xff0c;更加有利于从实体和程序上维护权利人的正当利益。
加强行政?;ぶ恫ǚ瞎怖?
在学界有一种观点,根据国际TRIPS把专利权界定为“私权”的法律条文,说专利行政保护涉及“公权私用”。但从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来看,故意侵权、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恶意侵权现象大量存在,不仅损害了知识产权人的私人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和经济管理秩序,危及产业的持续创新与健康发展,知识产权已成为当前社会最为重要的公共利益之一。
在反对知识产权行政?;さ难д咧?#xff0c;有人认为,既然TRIPS界定了包括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行政机关就不应当介入私权的争议。私权的基本理念就是自治。比如,专利权的产生、利用和?;ざ际侨ɡ俗约旱氖虑?#xff0c;政府的责任是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专利权?;じ嗟挠κ敲袷轮魈遄孕衅舳袷鲁绦?#xff0c;从而得到民事救济。只有少数情况下对公共利益等造成危害时,才能启动行政?;ぁ?
但是,以盗版为例,盗版严重危害版权产业,而版权产业所涉及的利益,包括著作权人、邻接权人、版权产业的从业人员以及消费者在内的不特定多人的利益。而且,版权产业已经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而国家对税收的使用和分配又惠及全社会,故盗版对公共利益的损害是十分明显的。
知识产权固然需要法院提供各种民事救济作为权力?;さ姆绞?。但考察知识产权的理论与实践,很明显,知识产权并不是纯粹的私权,而是与公共利益关系十分密切的私权。
以专利为例,专利侵权纠纷的争议可能引发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问题。而引起争议的专利技术抄袭模仿行为,实际上反映了政府产业创新?;ふ卟煌晟频奈侍?。
从正常的商业操作来看,实施他人专利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权人则会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指导,务求使专利实施取得预期的效果,如我国《合同法》第345条规定。但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曾对全国730家企事业单位的调查数据表明,31.6%的企业表示在经营和发展中遭遇过专利侵权,即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有的专利侵权,甚至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多社会问题。
因此,专利侵权虽然表现为侵犯私权,但在擅自实施专利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情形下,纠纷的影响已经超出了私人自治的范畴,从而落入了公共治理的范围。另外,群体、故意与反复侵权行为,直接扭曲了创新主体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导致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无效甚至失灵,引发了经济学上所谓的“负外部性”的问题。
如果采取自由放任主义,听凭市场自发调节,对于市场的无效或者失灵不予遏制的话,将会大大挫伤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与信心,破坏市场竞争环境与创新秩序,最终会影响产业发展与持续创新。因此,从本质上看,专利纠纷侵权反映的是产业创新?;さ闹卮笪侍狻?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重要的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急先锋”。比如鼓励专利实施、推广专利权商业化与专利技术产业化成为专利制度的重点任务,也符合社会需要的公共利益。
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政府必须发挥积极的作用,不仅要创造稳定的市场环境,强化保持市场良好运行所必需的产权、治理结构等各项制度,还应对促进产业升级和多样化的投资行为进行协调,并对动态增长过程中先行者产生的“外部性”予以补偿。
知识产权行政?;な谴蚧髑秩ò讣谋匾方?#xff0c;这一点已为我国三十年来的商标和版权的行政?;な导な?。而且,目前专利行政保护也成为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与国际规则变革的重要议题,也是美国、欧盟各国、日本、韩国等主要国家专利?;さ闹匾魇啤1热?#xff0c;近年来美国启动的337调查越来越多。
当然,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加强专利行政?;げ荒芡牙胍婪ㄐ姓?#xff0c;不能给地方?;ぶ饕?、市场垄断和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提供藏身之所;二是加强专利行政保护不应忽视专利权的私权属性,贯彻民事主体在权利取得、维持和保护等各个环节的自主参与、自主选择和自己责任。
无论是司法?;?#xff0c;还是行政?;?#xff0c;在实践过程中,都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必要的产权?;ぶС?。发挥司法?;ぶ恫ǖ闹鞯甲饔?#xff0c;同时用程序保障和有效监督解决好行政?;ぶ欣挠萌Φ奈侍?#xff0c;恐怕是现阶段知识产权?;ぶ刑乇鹦枰康鞯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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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目前各国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司法?;さ摹暗ス熘啤蹦J?#xff0c;即法院通过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的?;つJ?#xff1b;二是行政保护和司法?;げ⑿性俗鞯摹八熘啤薄T谥恫ū;な导?#xff0c;“单轨制”模式为世界很多国家采用,“双轨制”模式以中国为代表,形成行政和司法?;ぁ傲教跬揪?、并行运作”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ぬ逯?。
多年来,“双轨制”?;つJ皆谝欢ǔ潭壬鲜视α宋夜恫ǚ⒄沟氖导首纯?#xff0c;为知识产权?;すぷ髯鞒隽讼灾毕?。但行政保护与司法?;は嗷プ饔谩⑾嗷バ鞴讨谐鱿值奈侍獠欢显龆?#xff0c;进而导致这一制度本身所存在的弊端也日益凸显。笔者认为,这种弊端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け曜级嘌?#xff0c;缺乏统一。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普遍享有对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权和行政调解权。因此,一旦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当事人就可以同时启动行政保护的行政救济程序和民事侵权的司法救济程序?;谠谌隙ㄇ秩ㄊ欠癯闪⒌谋曜忌?#xff0c;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法定职权,所以在实践中就有可能导致知识产权?;ぁ八熘啤钡闹苯映逋?#xff0c;即人民法院和行政管理机关对同一知识产权案件可能作出完全相反的裁决。
二是?;せ怪氐?#xff0c;缺乏效率。在“双轨制”?;つJ街?#xff0c;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具有裁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权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纠纷解决成本。
三是?;こ绦蚨懒⒒?#xff0c;缺乏衔接。我国现行的“双轨制”模式虽然对知识产权实行行政和司法的双重?;?#xff0c;但行政执法主体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在知识产权确权认定、侵权打击、纠纷解决方面具有专有权力,从而造成“知识产权的行政?;ず退痉ū;さ男餍匀床⒉桓摺?。
如何克服“双轨制”?;つJ降纳鲜霰锥?#xff0c;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树立以司法保护为主导作用的?;だ砟?#xff0c;这是由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和司法?;さ闹贫扔攀凭龆ǖ?#xff1a;
第一,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决定了司法?;ぴ凇八熘啤北;つJ街杏Ω梅⒒又鞯甲饔?。这主要表现为两方面:其一,从私权救济方式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是一种界定知识财产权利形态的制度安排。因此,“知识产权为私权”的权利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既是“私人”的权利,也是“私有”的权利?!八饺ㄉ袷ァ焙汀八椒ㄗ灾巍弊魑穹ǖ幕纠砟?#xff0c;要求国家行政机关不应对知识产权的?;の侍馑嬉獠迨帧6杂谇址钢恫ǖ男形?#xff0c;权利人享有请求救济的权利,而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只能依照权利人的请求介入,不能主动出击。司法?;つJ阶裱安桓娌焕怼钡脑?#xff0c;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动向其寻求救济时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符合私权救济的基本要求。其二,从私权损害赔偿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行政?;つJ街?#xff0c;行政机关对侵权人的??钇涫凳侨ɡ艘蚯秩ㄋ芩鹗У囊徊糠?#xff0c;而这部分罚款所得,却不能补偿给予权利人,只是作为公款上缴国库,权利人的损失最终还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这一司法途径获得赔偿。因此,司法保护模式才是寻求私权损害赔偿的最佳模式。
第二,司法?;さ闹贫扔攀?#xff0c;决定了司法?;ぴ凇八熘啤北;つJ街杏Ω梅⒒又鞯甲饔?。行政?;と狈Τ绦虮U虾陀行Ъ喽?#xff0c;容易造成行政权力的滥用,容易导致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一体化,即主管知识产权的行政机关不仅仅享有专利授权、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知识产权确权的职权,同时还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裁决及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权力。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管理授权主体同时也是知识产权的执法主体,集管理和处罚职能于一身,使其在行政执法时缺乏监督。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着程序冲突、执法缺乏透明度、“以罚代刑”、执法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而知识产权司法?;ぞ哂谐绦蚬?、裁判权威、透明度高等优势,可以有效克服行政?;ぬ逯频纳鲜霰锥?#xff0c;更加有利于从实体和程序上维护权利人的正当利益。
加强行政?;ぶ恫ǚ瞎怖?
在学界有一种观点,根据国际TRIPS把专利权界定为“私权”的法律条文,说专利行政保护涉及“公权私用”。但从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来看,故意侵权、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恶意侵权现象大量存在,不仅损害了知识产权人的私人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和经济管理秩序,危及产业的持续创新与健康发展,知识产权已成为当前社会最为重要的公共利益之一。
在反对知识产权行政?;さ难д咧?#xff0c;有人认为,既然TRIPS界定了包括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行政机关就不应当介入私权的争议。私权的基本理念就是自治。比如,专利权的产生、利用和?;ざ际侨ɡ俗约旱氖虑?#xff0c;政府的责任是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专利权?;じ嗟挠κ敲袷轮魈遄孕衅舳袷鲁绦?#xff0c;从而得到民事救济。只有少数情况下对公共利益等造成危害时,才能启动行政?;ぁ?
但是,以盗版为例,盗版严重危害版权产业,而版权产业所涉及的利益,包括著作权人、邻接权人、版权产业的从业人员以及消费者在内的不特定多人的利益。而且,版权产业已经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而国家对税收的使用和分配又惠及全社会,故盗版对公共利益的损害是十分明显的。
知识产权固然需要法院提供各种民事救济作为权力?;さ姆绞?。但考察知识产权的理论与实践,很明显,知识产权并不是纯粹的私权,而是与公共利益关系十分密切的私权。
以专利为例,专利侵权纠纷的争议可能引发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问题。而引起争议的专利技术抄袭模仿行为,实际上反映了政府产业创新?;ふ卟煌晟频奈侍?。
从正常的商业操作来看,实施他人专利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权人则会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指导,务求使专利实施取得预期的效果,如我国《合同法》第345条规定。但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曾对全国730家企事业单位的调查数据表明,31.6%的企业表示在经营和发展中遭遇过专利侵权,即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有的专利侵权,甚至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多社会问题。
因此,专利侵权虽然表现为侵犯私权,但在擅自实施专利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情形下,纠纷的影响已经超出了私人自治的范畴,从而落入了公共治理的范围。另外,群体、故意与反复侵权行为,直接扭曲了创新主体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导致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无效甚至失灵,引发了经济学上所谓的“负外部性”的问题。
如果采取自由放任主义,听凭市场自发调节,对于市场的无效或者失灵不予遏制的话,将会大大挫伤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与信心,破坏市场竞争环境与创新秩序,最终会影响产业发展与持续创新。因此,从本质上看,专利纠纷侵权反映的是产业创新?;さ闹卮笪侍狻?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重要的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急先锋”。比如鼓励专利实施、推广专利权商业化与专利技术产业化成为专利制度的重点任务,也符合社会需要的公共利益。
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政府必须发挥积极的作用,不仅要创造稳定的市场环境,强化保持市场良好运行所必需的产权、治理结构等各项制度,还应对促进产业升级和多样化的投资行为进行协调,并对动态增长过程中先行者产生的“外部性”予以补偿。
知识产权行政?;な谴蚧髑秩ò讣谋匾方?#xff0c;这一点已为我国三十年来的商标和版权的行政?;な导な?。而且,目前专利行政保护也成为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与国际规则变革的重要议题,也是美国、欧盟各国、日本、韩国等主要国家专利?;さ闹匾魇啤1热?#xff0c;近年来美国启动的337调查越来越多。
当然,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加强专利行政?;げ荒芡牙胍婪ㄐ姓?#xff0c;不能给地方?;ぶ饕?、市场垄断和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提供藏身之所;二是加强专利行政保护不应忽视专利权的私权属性,贯彻民事主体在权利取得、维持和保护等各个环节的自主参与、自主选择和自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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