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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中,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或者,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构成相同或者近似,也并不表示被告必然构成侵犯专利权。审判机关还要考察被告是否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这些事由一般包括滥用专利抗辩、不侵权抗辩、不视为侵权的抗辩、已有技术抗辩、合同抗辩及诉讼时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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