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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评价中对是否存在相反技术教导的考量
【案例演绎】 在本文中,笔者结合无效案例,阐述在创造性判断过程中如何就相反技术教导进行考量。 某专利涉及用于定位、追踪和/或找回无线设备的方法和装置,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错放、丢失或被盗的无线设备能够被定位和找回,针对错放、丢失或被盗的无线设备中存储的数据能够被禁用和安全处理。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方案包括:目标(即错放、丢失或被盗)无线设备接收到由第二无线设备或服务提供商发送的
发布时间:2019.05.21 -
专利审查效率将大幅提高!印度内阁批准“专利审查高速路”计划
据新华社报道,印度内阁日前批准了印度专利局提出的“专利审查高速路”计划。 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简称PPH)是指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OFF)认为该申请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可授权,只要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包括首次申请和后续申请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OFF工作结果可被后续申请的专利局(OSF)获得等,申请人即可以OFF的工作结果
发布时间:2019.12.04 -
浅析美国专利审查中公知常识的应用
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经常会遇到审查员采用公知常识(common sense)和现有技术参考文献结合的方式来否定专利申请的创造性的情况。在美国专利申请实践中,也会遇到审查员以公知常识为基础得出权利要求中的特征都被现有技术公开的结论。在得出申请不具有创造性的结论时,审查员可能会直接抛出结论而省略具体的分析过程,而根据美国以往的判例法,审查员在依赖公知常识来驳回专利申请时,需要提供实质性的证据支持
发布时间:2019.12.02 -
剖析专利审查指南对GUI内容的修改
引言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4月4日公布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对现行《专利审查指南》进行修改。修改草案中主要涉及九个部分,其中包括关于涉及图形用户界面(GUI)的产品外观设计相关内容的修改,本文对此部分进行探讨。 原关于GUI外观设计的内容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8号局令的方式补入到《专利审查指南》中。此次修改是将原补充的一部分内容删除,并且单独增加了一节,以对GUI
发布时间:2019.07.18 -
重磅!《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11月1日起施行
关于《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公告 为适应新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回应创新主体对审查规则和审查模式的新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9月23日 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部分
发布时间:2019.09.26 -
如何利用PCT体系更稳健地“走出去”?
手续。 二是利用国际阶段程序完善申请文件。PCT途径的国际阶段程序给予了申请人两次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一次是国际检索程序后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一次是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中对申请文件全文的修改,申请人可选择利用这两次机会,修改并完善申请文件,以期减少在其他国家阶段因多次修改文件而产生的昂贵的律师答辩费,进而也避免延长审查周期。 三是利用PCT-PPH机制加快审查程序。PPH又称“专利审查高速路”,是目前在国际上
发布时间:2016.05.10 -
英国知识产权局暂停了人工智能专利的审查
上周,英国高等法院就情感感知人工智能公司(Emotional Perception AI,PEA)的一项专利申请作出了一项备受瞩目的裁决,英国知识产权局拒绝了这项申请。作为对这一裁决的回应,英国知识产权局暂停了对有关人工智能专利的审查。 世界各地的专家长期以来一直在争论人工智能发明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专利。现在,英国高等法院对其最新裁决对这一争论提出了进一步的质疑。 该案件涉及PEA公司申请的
发布时间:2023.12.01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捷(克)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三年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捷克共和国工业产权局的共同决定,中捷(克)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将自2026年1月1日起延长三年,至2028年12月31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PPH合作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
发布时间:2025.12.30 -
“自定义参数”表征的产品发明专利审查思路探析
”的技术效果,该实验数据不足以证明所述技术效果与“乙酸和山梨酸的组合”或两者的含量比率相关,且所述含量比率为基于乙酸和山梨酸常规添加量的计算结果,不能给发明带来创造性。 在本案审理思路的基础上推而广之,进一步总结此类型参数表征产品权利要求新颖性、创造性的审查建议。 第一,使用自定义参数表征的技术方案可能会存在难以与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区分开的问题,导致存在侵占公有领域的风险。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
发布时间:2025.04.24 -
“自定义参数”表征的产品发明专利审查思路探析
弁言小序 采用参数特征表征产品权利要求的情形在多个技术领域普遍存在。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对于仅用结构和/或组成特征不能清楚表征的化学产品权利要求,允许借助物理或者化学参数表征;使用参数表征时,所使用的参数必须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教导或通过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可以清楚而可靠地加以确定的。自定义参数是参数特征中一类更为具体的情形,一般由申请人自己定义,不具有本领域公知的
发布时间:2025.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