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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2022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及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2022年查办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筛选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服装、食品、房产、医疗美容、电商等与民生紧密相关消费领域和线上线下等多种消费形式,包括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价格欺诈、违法盲盒、个人信息?;さ纫慌湫偷那趾ο颜呷ㄒ嫖シㄐ形?上海丛榕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主要从事SILKY MIRACLE 品牌的床品(包括床单、枕套
发布时间:2023.03.14 -
日本内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法案
2023年3月10日,日本内阁在第211届例行国会上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法案。该修订法案的提出是考虑到知识产权领域数字化和国际化发展等环境变化,日本有必要根据时代需求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例如支持初创企业、中小企业等利用知识产权开展新业务。 为此,修订主要从加强数字化相关的品牌、外观设计等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程序以及完善国际业务相关制度三个方面展开。 (1)基于数字化带来的业务活动多样化,强化
发布时间:2023.03.17 -
从“主播跳槽”的多案裁判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性条款的裁判规则演进
一、背景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明确列举了若干属于不正当竞争而应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的行为,例如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等。然而,在实际的经营中,涉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并非仅限于所明确列举的行为种类。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经营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
发布时间:2023.05.16 -
暴雪娱乐起诉网易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两则开庭公告,案由分别为著作权侵权纠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原告均为暴雪娱乐有限公司,两案件将于6月1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第一财经就此联系了网易和暴雪方面,暴雪回复表示,“因为案子还在进行当中,基于对法院的尊重,我们对正在进行审理中的案件不予评论?!蓖追矫婺壳霸菸椿赜?。 有接近暴雪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起诉与解约期间网易推出的
发布时间:2023.05.25 -
公开数据爬取行为的正当性判断
,为他人复制运营店铺提供技术支持,造成对其他经营者店铺及平台服务的实质性替代。该行为妨碍和破坏了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扰乱了互联网市场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
发布时间:2023.05.30 -
利用技术手段屏蔽“青少年模式”弹窗构成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判决书
裁判要旨 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不仅要考虑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还要同时考虑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本案而言,被告爱橙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从竞争关系、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导致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扰乱市场秩序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构成要件进行认定。首先,本案被告通过其开发、运营的“去广告利器”App为用户提供自动跳过/屏蔽腾讯产品青少年模式入口
发布时间:2023.05.24 -
全国首例涉人工刷量平台干扰搜索引擎算法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因认为网络公司通过设置广告任务发布平台等行为,帮助用户制造虚假点击数据,扰乱排序结果,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将被告深圳市我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海淀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我爱网络公司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该案系全国首例涉人工刷量平台干扰搜索引擎算法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百度公司诉称
发布时间:2022.01.13 -
境外企业字号的中文译名受反法“企业名称”?;さ乃痉ㄈ隙?/h4>
实施商业使用行为。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未对企业名称中外文字号的中文译名进行商业使用,且该译名与境外企业未形成稳定对应关系的,该译名不应认定为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企业名称”。 【案情介绍】 一审案号:(2018)粤0304民初41231、41233号 二审案号:(2020)粤03民终17922、17923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深圳市拓朴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拓朴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07.20 -
企业简称攀附“哈工大”构成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清理工作过程中,发现哈工大升创研究院(三亚)有限公司故意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哈工大”字样,哈尔滨工业大学与之多次协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变更企业名称,但未果。哈工大升创研究院(三亚)有限公司故意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哈工大”字样,客观上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存在特定联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特诉至法院。 被告哈工大升创研究院(三亚)有限公司未作
发布时间:2023.09.25 -
网易云音乐诉科大讯飞“发条”APP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浙 江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民事判决书 (2023)浙民终1090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上诉人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读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公司)因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均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 01民初 570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
发布时间: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