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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一批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案件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虚假登记注册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强化执法震慑,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现选取一批案件予以曝光。 一、山东北方欧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 根据举报线索,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山东北方欧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公司门户网站、产品汇编手册、技术交流PPT、公司
发布时间:2023.11.30 -
宁夏公布7起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我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民生领域、医药领域和互联网平台,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12月1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公布7起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1 吴忠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宁夏润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吴忠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宁夏润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达到促进商品房销售目的,要求销售公司在预售
发布时间:2023.12.20 -
“巨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受损的,构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字号及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巨人网络集团公司)、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珠海巨人公司)、巨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巨人投资公司)、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巨人网络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巨商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巨商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巨人(深圳
发布时间:2023.12.27 -
“小度机器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的,不构成正当使用。同时,本案所涉产品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尚无明确分类,正确判断、认定被诉侵权商品与原告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对该案判决亦十分重要。 本案系原告百度公司针对其“小度”系列产品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权利基础进行维权的首例案件。该案判决从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全面维护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对类案裁判亦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本案入选
发布时间:2024.01.05 -
“蔡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时使用了“We make it visible”的广告语,在瞄准镜及其配套产品上使用了与蔡司公司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在瞄准镜上使用“Made In Germany”,在镜头端部使用“euro optic”。蔡司公司认为,汉克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汉克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汉克公司的
发布时间:2024.01.08 -
“小天鹅”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明知或应知的,仍旧可以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情介绍 原告: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小天鹅公司) 被告: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简称摩顿公司)、桐庐县江南镇途乐家用电器商行(简称途乐家用电器商行)、杨某(后原告撤回对其的起诉) 小天鹅公司是第788582号“”、第800423号“”系列商标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2020年,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认定,摩顿公司实施了侵害小天鹅公司
发布时间:2024.01.11 -
上海公布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500余起。2024年1月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猪肉水饺配料中鸡肉或鸭皮含量均高于猪肉 其中,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中,2020年11月起,受猪肉价格大幅增长影响,当事人为减少原材料成本,将“白菜猪肉水饺500g”等19款速冻水饺产品中的猪肉配料含量大幅降低,导致
发布时间:2024.01.12 -
“好省”APP名称、标识装潢房仿冒纠纷案宣判
5月2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嘉某公司与被告好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系电商APP名称、标识装潢受不正当竞争法?;さ男吕嘈偷湫桶咐?。 “好省”APP是一款社交电商新平台(导购返佣平台)的手机移动软件,“好省”软件图标和软件名称是嘉某公司最先使用于该类软件APP产品上的,并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广。后嘉某公司在苹果App Store内发现一款名为“好省惠
发布时间:2021.06.01 -
民事诉讼视角下不正当商业宣传行为刍议
作者| 蔡卓森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审理不正当商业宣传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中,行为本身的不正当性判定并非难点,引人误解作为其判断标准已经形成共识,但对行为本质的认识、原告的起诉资格、损害赔偿等问题,仍存在一定争议。2017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总结了自1993年立法制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以来的执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界定了不正当商业宣传行为的客观表现以及判断标准,删除了应由广告法
发布时间:2020.12.17 -
民事诉讼视角下不正当商业宣传行为刍议
作者| 蔡卓森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审理不正当商业宣传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中,行为本身的不正当性判定并非难点,引人误解作为其判断标准已经形成共识,但对行为本质的认识、原告的起诉资格、损害赔偿等问题,仍存在一定争议。2017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总结了自1993年立法制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以来的执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界定了不正当商业宣传行为的客观表现以及判断标准,删除了应由广告法
发布时间: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