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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摄影作品的独创性
过程相区别,并通过拍摄参数的不同选取而体现出不同的思想情感和人格因素。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同在泰山,一个普通游客拍摄的照片只能自我把玩,而一个摄影大师拍摄的照片最后却可以获得国际大奖。于是,摄影照片是否可以构成作品,最后就转换为一个判断照片个性化美感的问题。既然有对个性化的判断,那就意味着必然有一些照片不符合作品的标准。然而,和预想的不同,笔者在检索统计之后发现,实践中因为照片独创性不足而否定其作品地位
发布时间:2018.12.04 -
古籍整理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标准
古籍出版社立即停止赠送、销售《王十朋全集(修订本)》等侵权行为,并销毁《王十朋全集(修订本)》余书;在《乐清日报》《温州日报》上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王晓泉、王纪芳、王翔鹏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276.60元。(二审变更为赔偿合理开支2万元)。 裁判内容 乐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王十朋全集》在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上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新的汇编
发布时间:2019.04.10 -
北京首例利用AI制图侵犯著作权案,法院宣判!
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涉案财物及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宣判后,被告单位与四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判断涉案客体是否构成作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有独创性;二是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创作;三是能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四是智力成果。因此,具有“独创性”是作品的必要条件
发布时间: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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