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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三批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使用商品(第31类):红心猕猴桃,商标持有人未允许非苍溪产地的红心猕猴桃使用上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当事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广元市苍溪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本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万元。案后,苍溪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苍溪县猕猴桃协会开展专题培训3场,覆盖经营主体150余家,有效建立“协会+企业+农户”品牌
发布时间:2025.10.09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守护品牌”商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下)
是一起销售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包装物的典型案例?!澳蔫坭健薄爸心坭健笔蔷⒉岬?em>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占有率。本案中,执法人员敏锐地发现了疑点,及时委托商标持有人进行辨认,查实了当事人侵权行为。 案例十二、梧州市长洲区圣贤茶庄侵犯“三鹤”六堡茶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1【案件速览】 2024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接诉称,梧州市长洲区圣贤茶庄售卖假冒六堡茶。经调查
发布时间:2025.08.28 -
市监总局曝光一批通过侵权假冒实施“内卷式”竞争的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委员会查处天津精粮等公司侵犯“小站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系列案 2024年4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接举报称,天津精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通过广播、微信平台销售假冒中国农业品牌“小站稻”大米,严重侵害地理标志商标权益。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这是一起涉及生产、加工、仓储、印刷、销售全链条侵权假冒地理标志商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以销售假冒地理标志商品参与市场竞争。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依据
发布时间:2025.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