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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蔓看App“共享”优酷会员构成侵权,法院判赔200万元
因认为“蔓蔓看” App在其客户端以“共享会员”的模式为用户提供优酷平台上的内容并进行在线有偿播放的行为,侵犯了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公司)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优酷公司将该App经营者北京蔓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蔓蓝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200万元。2019年8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
发布时间:2019.09.03 -
直接“拿”别人的短视频来带货,看似“抄近道”,实则侵权了!
短视频作为大众娱乐的方式,也成为了商家带货营销的热门手段。但有些博主“灵机一动”,直接“拿”别人的短视频来带货,看似“抄近道”,实则侵权了!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回顾 小应是网络达人,在某短视频平台有上万粉丝。为给某款新型拖把带货,她制作了该拖把使用性能和诀窍的测评视频,并在发布该视频时挂载商家的商品
发布时间:2025.05.20 -
多家公众号已“踩坑”,不以盈利为目的亦侵权
图片元素以直观生动的视觉优势,被广泛应用于自媒体宣传各个领域,成为各类公众号提升传播力的重要技巧。然而,图片也有身份证,一些公众号推文搬运网络图片,就因未经授权,而触碰知识产权侵权的红线。 案件快递 近期,无锡数据资源法庭审理了十余起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被告涉及学校、医院、企业等不同主体。案涉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在自媒体平台发布文章时,直接使用从网络上下载的未经授权的美术、摄影、字体等
发布时间:2026.03.05 -
1 元秒杀热门盲盒,真合作还是“蹭热度”?
标语,作为其“双12”赠品活动宣传。泡某公司认为淘某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就案涉盲盒形象图片享有的美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为双方存在联名合作,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请法院判令淘某公司赔偿泡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0万元。 淘某公司辩称,案涉盲盒产品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用于赠送消费者,已在赠品展示信息中明确标注了泡某公司的作者身份、产品商标及权利来源,未对泡某公司商标和著作权进行
发布时间:2025.06.17 -
作家手稿著作权怎能漠视
不久前,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原告为是著名作家茅盾的3位孙辈,诉称南京某拍卖公司在未经合法继承人许可,公开发表和展览了茅盾毛笔手稿原件,并最终以1207.5万元高价拍出,侵犯了他们享有的该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道歉。 作家手稿原件拍卖引发纠纷并非偶发。作家迟子建此前也曾在微博上称,其创作于1995
发布时间:2017.02.13 -
2017年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确定了赔偿数额。本案的裁判,让侵权者付出了应有代价,对破解"赔偿低"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体现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司法导向。 8、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诉前禁令案 申请人: 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合一公司) 被申请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简称中国联通广东公司)等 【案情摘要】申请人合一公司经授权取得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其
发布时间:2018.04.23 -
称哔哩哔哩擅播《中国有嘻哈》,爱奇艺起诉索赔100万
因认为其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节目《中国有嘻哈》被网站“哔哩哔哩”未经授权擅自播出,爱奇艺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将该网站运营者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爱奇艺诉称,《中国有嘻哈》是由爱奇艺自制的音乐选秀节目,也是爱奇艺2017年唯一一档S+级重点自制综艺,该档节目制作投资金额超过两亿,成为
发布时间:2018.05.24 -
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8.12.27 -
擅自使用小说有声读物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唐某某与被告网乐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网乐互联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网乐互联公司赔偿唐某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7万余元。 唐某某向法院起诉称,其为小说《二把手》的作者,网乐互联公司为“听伴”网站的运营方,未经其许可,在“听伴”网站提供了小说《二把手》的有声读物,侵犯了其对小说《二把手》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庭审过程中,网乐
发布时间:2019.05.09 -
《匆匆那年》著作权案尘埃落地,二审改判百度网盘无责
网盘用户上传、存储他人享有版权的影视作品,网盘服务提供商是否必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权利方是否有权要求网盘服务提供商阻止用户上传影视作品并从服务器删除用户已存储的内容?随着5G时代的到来和云存储技术的广泛应用,如何划定网盘等云存储服务提供者的审查义务和责任边界,是司法和法律实务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就北京焦点互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下称焦点
发布时间: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