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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朝天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蜀天桥、欧某某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05.16 -
“金庸诉江南”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粤达成和解
为“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金庸以作品涉嫌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于2016年7月诉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请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因对法律定性、责任承担方式及赔偿数额等核心问题存根本分歧,一审后,双方均不服判决,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后,双方仍未能息诉,相继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审查期间,广东高院并未局限于法律条文的技术性
发布时间:2025.09.22 -
江苏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统一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司法标准,江苏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一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本批案例涵盖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不同裁量阶次,旨在推动构建“规则清晰、裁量公正、过罚相当”的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体系,促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落地落实,助力
发布时间:2025.09.29 -
最高院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附判决书原文
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9月8日至12日)的活动主题是“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涉及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等重要法律问题,广泛涉及电商平台、养车服务等线上线下产业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直播平台等新技术新业
发布时间:2025.09.08 -
AI凭“空”生成“种草”文案,是正常商业行为还是不正当竞争?
当你满怀期待地点开一篇标榜“亲测有效”的护肤攻略,或是点赞收藏了那份号称“熬夜整理”的美食避坑指南时,是否想过,它们可能并非来自真实的用户体验,而是AI软件根据关键词和平台风格批量生成的“伪攻略”?当下,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爆发式发展,这种以假乱真、甚至比真实体验更“真实”的“种草”文案,正悄然渗透进我们信赖的社交分享平台。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对这样一起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25.09.08 -
互联网平台用户数据反不正当竞争?;さ乃痉ü嬖?/h4>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审判庭一级法官助理林新宇撰写的《互联网平台用户数据反不正当竞争?;さ乃痉ü嬖颉芬晃姆⒉加凇斗墒视谩贰笆导ㄑП侍浮崩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对保障数据在平台经济中的合规高效使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当前,用户数据已成为互联网平台的核心竞争资源,在
发布时间:2025.07.24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しā返诙盘醯墓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しā返谖迨醯冢ň牛┫畹墓娑?,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5.10.30 -
刮码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审判决书
基本案情 原告品品香品牌主营白茶产品,在2012年被相关机构认定为驰名商标。同时,品品香公司建立“一品一码”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可追溯和防伪系统,能够为该公司和消费者提供识别、追溯商品来源以及辨别真伪的便利。被告半兮茶舍在网络运营店铺中销售刮掉溯源码、防伪码的品品香品牌白茶商品。品品香品牌茶叶公司主张被告刮码销售的行为构成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裁判要旨 被告在销售过程中
发布时间:2025.10.20 -
代理机构协助恶意抢注构成帮助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判决书
【裁判观点】 广东JH**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同行业经营者,明知蓝妹啤酒公司“蓝妹”系列注册商标,仍持续、反复申请注册近似商标,未合理解释商标设计来源,超出正常经营需要,具有攀附商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恶意,属恶意抢注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州GC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虽抗辩代理行为分属不同程序且商标法第十五条仅规制申请代理,但其代理的15个近似商标申请(含被驳回后仍持续代理)及后续异议、无效宣告
发布时间:2025.10.14 -
“大王”纸尿裤包装装潢获司法?;?,法院判赔155万 二审判决书
【裁判观点】 上海知产法院在该案中认定,“大王”光羽鎏金系列婴儿尿裤的包装、装潢具有统一设计风格并经长期使用形成市场识别性,与被控侵权商品包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高度近似,易致公众混淆,构成侵害有一定影响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大王”作为大王株式会社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被告使用“大王(日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攀附商誉,构成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字号的不正当竞争;黄某某作为百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发布时间:2025.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