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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鸭脖”起诉“纯味鸭脖”获赔偿
炎热的夏季,卤味配酒,快乐我有。咦,怎么感觉哪里不太一样,仔细一看,居然不是“绝味”而是“纯味”。相似的店铺包装和logo,一字之差的品牌名,这样真的没问题吗?近日,湖南高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08年,绝味公司首次注册成立,其后分别申请注册了5款商标。到2019年12月,“绝味”已成为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餐饮品牌之一,市场份额位列业内前茅。 2022年
发布时间:2023.04.24 -
国信证券诉国信基金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财富”。国信证券主张国信基金公司前述行为侵害其第11334787号“国信”商标,以及企业名称中使用“国信”字号、虚假宣传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国信证券提起诉讼,请求国信基金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国信证券1000万元。 裁判结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同具体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限于侵犯
发布时间:2023.03.22 -
在搜索引擎中设置他人商标为关键词侵权案
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重庆一家教育公司因在搜索引擎推广中设置他人商标作为关键词,被判决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 重庆市知某方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某方公司)、重庆莘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某公司)系“莘某教育”商标的所有权人。在重庆地区教育培训类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2年9月29日,莘
发布时间:2023.06.14 -
“玄麻子”对“幺麻子”商标及商品装潢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判决书
调味品厂与幺麻子公司在藤椒油商品使用近似包装装潢的行为,极易导致他人误以为该商品是幺麻子公司的商品,一审判决认定非衣调味品厂的行为属于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无不当。 裁判文书摘要 一审法院/案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581号 二审法院/案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2)京73民终1135号 案由: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
发布时间:2023.03.28 -
进击与平衡—网络游戏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演化
一、网络游戏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快速生长 加大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ね缬蜗返那魇?,长期以来从数量到影响的增长都日益明显。随着全国司法系统和各学术团体对2022年典型案件的评选与集中发布,反不正当竞争?;ぴ谕缬蜗芳跋喙亓煊虻那看笥跋炝υ俅蔚玫焦刈⒑陀≈?。 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游戏?;ぶ蟹⒒又匾饔?,其合理性和必要性至少可以在以下重要节点得到支持: (一)?;ぶ魅岩愿哺堑姆ㄒ?著作权法和商标法
发布时间:2023.05.06 -
全国首例以“曾用企业名称”认定不正当竞争的涉外侵权案
近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审结YKK株式会社与某拉链制造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该案系全国首例以权利人“曾用企业名称”认定不正当竞争的涉外侵权案件。该案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被告及时履行,社会效果良好。 该案原告YKK株式会社系全球知名拉链生产商,其生产的拉链在世界范围内享有极高知名度与市场占有率。被告某拉链制造公司擅自使用原告极具知名度的曾用名称“吉田”从事拉链交易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23.06.13 -
“公众号助手”被起诉?
无需登录网页管理界面,直接用手机就能实现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管理,还能随时随地查看回复粉丝消息,同粉丝实现互动……这些看起来比较实用的功能,可以通过第三方管理软件得以轻松实现。正因如此,此类软件受到了很多微信公众号运营者的追捧。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类软件却暗藏多种法律风险。 不久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因此类软件引发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该案中,法院不仅认定了被诉软件
发布时间:2022.03.28 -
直播数据不能想抓就抓,当心侵权!
如今,“红人”直播、用户“打赏”,疫情催生下的新型“直播经济”正走进大众视野、融入大众生活,由此产生的平台直播数据也成为具有商业价值的“香饽饽”。近日,余杭法院宣判一起涉“抖音”平台直播数据权益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该案被业界称为首例涉直播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案。 起诉擅自抓取数据 2017年,“抖音”上线了直播功能。平台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抖音”主播人数超千万,日活跃主播也有数十万。而“六界”系
发布时间:2022.01.14 -
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与博野县乐儿雅服装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冀知民终293号 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原告):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博野县乐儿雅服装店 审理经过 上诉人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绫致公司)因与上诉人博野县乐儿雅服装店(乐儿雅服装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冀06知民初25号民事判决,均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9月
发布时间:2022.02.24 -
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的类型化分析
涉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的主要特点,系因法律尚未对新兴商业模式或新技术发展给予充分关注,从而导致现行成文法无法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现实,并引发法律适用方面的困境。而针对目前专条规定的类型化区分不够全面,相关论证分析还欠科学等不足,仍有必要在现行“互联网专条”的基础上,坚持科学论证及谨慎界分。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即“互联网专条”)的规定,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
发布时间:2022.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