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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猴”著作权之争有果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保罗公司)起诉广州市坤宇饰品有限公司(下称坤宇公司)著作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坤宇公司侵犯了保罗公司就《大嘴猴(Julius)》美术作品享有的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未侵犯复制权,维持了一审判决。 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市坤宇饰品有限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判
发布时间:2021.02.10 -
老师被指侵占学生雕塑冒名参展
品?这种话从一位大学退休教师的嘴里说出来,令人大跌眼镜。如果这种说法成立,在原作上“动一刀”“添一笔”“加一字”,就成了新作品,那么人人都能成为艺术家。如此二创“不讲武德”,吃相不雅,遭到网友调侃、揶揄,自然是情理之中。据报道,目前,湖北美术学院已就此成立专班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将适时公布。 事实上,当初陈亮创作时,作为课程老师的黄勇给过建议和指导,但著作权并无争议。据报道,湖北美院雕塑系
发布时间:2023.03.03 -
国内首例剧本密室游戏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判决要点】 1.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保护表达而不?;こ橄笏枷氲脑颍挥性诒A粼髌坊颈泶锏那榭鱿露栽髌方醒菀镌俅丛?,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仅有完全抄袭或者照搬原作品的文字表达才能构成改编,如果新作品所使用的人物关系、故事安排、情节推进等具体到一定程度,足以构成原作品的独创性的表达的情况下,即便两者体现的文字内容表现形式
发布时间:2022.12.09 -
“王者荣耀”游戏租号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021)湘0105行保1号 (2021)湘0105民初11329号 裁判要旨 《网络安全法》及《未成年人?;しā访魅芬蟾饔蜗菲笠岛推教ㄑ细衤涫低缡得疲倚挛懦霭媸鸬摹豆赜诮徊窖细窆芾砬惺捣乐刮闯赡耆顺撩酝缬蜗返?..
发布时间:2022.12.28 -
“幽灵机”盗录传播院线电影著作权罪案
“幽灵机”盗录传播院线电影著作权罪案 一审案号:(2020)苏10刑初11号 裁判要旨 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克隆”服务器、勾结影院工作人员非法获取电影母盘和密钥、利用高清设备翻拍、制作水印并加密等高新技术手段复制盗版影片,组织人员销售盗版影片,成员固定且分工明确,依法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案情摘要 公诉机关: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某予、马某松、文某杰、鲁某
发布时间:2022.02.11 -
雕塑招投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 1. 本案属于在雕塑作品招投标过程中,因原被告双方未就设计费达成一致而引发的纠纷。被告明知无权使用原告的设计仍然使用相关设计制作雕塑,且擅自进行修改,侵害原告作品的修改权、复制权和展览权。从当事人意思表示以及减少社会成本、提高社会效益出发,宜以提高赔偿额的方式作为拆除责任替代方式。 2. 本案是否拆除侵权雕塑,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涉案雕塑系原告为礼嘉小学公益景观项目而创作的作品
发布时间:2023.02.24 -
直播中音乐著作权侵权行为及风险防范
随着网络直播用户规模的增长,主播在直播中播放、翻唱热门经典歌曲已成为常态,由此引发的歌曲著作权侵权问题也受到社会关注。如2022年7月,知名游戏主播PDD在直播间即兴演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被歌曲版权方索赔10万元。 那么,主播在直播中使用歌曲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构成侵权,主播和平台方又如何避免侵权风险呢?本文将从音乐作品词、曲作者享有的著作权内容,直播中使用歌曲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23.03.13 -
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暂行办法
近日,国家版权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印发《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3月29日起施行?!栋旆ā芳岢忠韵敖叫率贝泄厣缁嶂饕逅枷胛傅?,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聚焦国防和军队信息化建设,重点规范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文件要求、受理审查程序、批准登记条件、证书发放程序,明确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体系,建立军用计算机软件信息交流
发布时间:2023.04.24 -
我国《著作权法》中“广播”的涵义以及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广播”一词在我国《著作权法》的不同法律条文中不时出现,如,“广播权”“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电视”等,其含义是否相同?不同条文中出现的转播、直播、播放以及重播等,与广播存在怎样的关系?著作权人享有的转播权与广播权是同一个权利,还是独立的两个权利?“三网融合”是否将导致广播组织的初始传播行为与网络平台的同步转播行为合二为一,以至于网络平台转播广播的作品不需要另行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发布时间:2023.05.31 -
电信运营商在IPTV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侵权责任问题
IPTV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电信运营商的责任承担问题 IPTV(Internet Protocol TV)即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以电信运营商的宽带为基础,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互动式服务的技术。[1]IPTV是计算机革命性科技变革下的产物,其在播放传统电视节目的基础上,还依托交互式平台提供各类商业化的在线服务。 自IPTV产生和普及以来,与其有关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就不断发生,如2014
发布时间:2023.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