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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抓取“北大法宝”数据,法院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
随着信息技术与人类生产生活深度融合及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数字经济爆发出了强大生机与活力。在数据价值不断显现的时代浪潮之下,受数据红利驱动,数据经营者之间的商业竞争愈发激烈,相关知识产权争议和风险也逐...
发布时间:2025.05.26 -
首个实用新型侵权案附执行条件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编辑按: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反重力水滴加湿器”专利侵权纠纷案,明确因专利保全导致无效程序中止的,可对判决执行附加条件。涉案专利(ZL202121334927.0)自2022年起被七次请求无效,但保全措施致行政程序停滞。法院认定被诉产品部分落入专利?;し段В钟屑际蹩贡缍匀ɡ?-7成立,仅支持权利要求8的侵权主张,将赔偿额由15万元调整为1万元。判决创新性规定:执行停止
发布时间:2025.04.18 -
浙江博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诉广州市黄埔区树某百货店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全文提要 【关键词】搭便车 不正当竞争 竞争秩序 创新发展 利益平衡 【裁判要旨】 1.市场经济允许企业在一定范围内的模仿,只有竞争行为逾越合理竞争的界限,损害了其他竞争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或社会公共利益,妨碍或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时,才有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必要。 2.未经授权售卖影视剧照明信片构成著作权侵权。被告在商品名称中提及《长津湖》的行为不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且并未侵害原告的竞争
发布时间:2025.11.28 -
最高法再审改判认定著作权纠纷为虚假诉讼 附再审判决书原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审理两起关联专利权权属案件时,发现当事人涉嫌另案虚假诉讼,最高人民法院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职权直接提审了一起由地方中级法院判决的著作权侵权案。再审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本案当事人恶意串通,捏造侵权事实并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后持这一虚假诉讼的生效判决加入到专利权权属诉讼中,意图侵占他人的专利权,严重妨害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和诉讼秩序,遂判决撤销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5.12.04 -
小米对华为锁屏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探讨
侵犯其四项专利权事宜进行行政裁决,其中一项专利即为此次无效请求所指向的“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发明专利(以下简称锁屏专利)。 中国的专利权保护制度实行的是司法?;ず托姓;に熘?。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遇有专利侵权事宜,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以下统称为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
发布时间:2023.07.07 -
混合销售、搭售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8.22 -
类型化视角下互联网新型商业诋毁纠纷的裁判路径建构与完善
“点对点”半封闭诋毁行为、采取搜索引擎干扰、恶意点击广告、在网页源代码中植入诋毁信息等非常规技术手段实施的隐蔽诋毁行为三大典型类别,影响范围广、传播速度快、证据固定难,诋毁意图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认定尤为复杂,进而在主体责任确定、“传播”要件认定、利益平衡等方面存在法律适用难点。为解决上述困境,本文提出构建并完善互联网商业诋毁纠纷的裁判路径,第一,在主体责任认定上,主张灵活界定共同侵权,根据平台
发布时间:2026.03.10 -
“长碳链二元酸”发明专利侵权案 二审判决书
【要点摘要】 原告上海凯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生物发酵法生产长碳链二元酸的精制工艺”发明专利权人,被告山东瀚某、归某生物科技公司曾因侵害该专利被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后仍持续通过租赁侵权生产线制造销售侵权产品。法院认定两被告行为构成专利侵权,且属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原员工泄密、非法获取使用商业秘密、持续侵权致原告销量减少等)。赔偿责任以原告实际损失1346.99万元(按侵权产品销量5500吨
发布时间:2026.03.17 -
以和解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中医药经典《经证证药录》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圆满获胜
证证药录》(以下称侵权作品),书面标注“清·王继志著,张某某整理”。经对比发现,侵权作品与王克万的作品除表明创作者及创作过程的“前言”存在不同之外,两书内容从体例安排、目录名称到全部十六卷具体内容、文字表达均完全相同。张某某在侵权作品的“前言”及“出版者的话”中的表明,其对王克万作品的存在及其编写过程完全知晓,但是,张某某仍抄袭王克万作品并加以出版,致使侵权作品在各大网络销售平台上进行大量销售
发布时间:2020.02.26 -
北京高院整理发布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需要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著作权及其他)
的“形式上的合作”。 ——关于图片著作权归属的认定问题。对于在先案件中因被诉侵权人不能提供所使用图片的合法授权被认定构成侵权,在后案件中该被诉侵权人又以同一图片的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身份作为原告起诉的,应当认真审慎地根据在案证据查明案件相关事实,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举证指导,按照在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依法裁判。对于在先生效判决已经查明的事实,在后案件有证据能够推翻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
发布时间:2016.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