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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清茶”不正当竞争纠纷最高院再审案律师代理意见
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律师代理意见 合议庭: 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徐新明律师,受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在申请人厦门康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厦门康中源保健品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北大药房有限公司仿冒、伪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再审一案中任被申请人的代理人。 代理人经查阅本案证据材料,根据本案事实,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3.04.23 -
华尔街日报采访徐新明律师:中国科技监管行动继续:美团被罚逾34亿元
,美团平台上数以百万计签约外卖骑手的待遇也引发了监管审视。美团是中国市值第三高的互联网公司。 市场监管总局在上周五的声明中称,??罱鸲钕嗟庇谌ツ昝劳啪衬谙圩苁杖朐?78亿美元的3%。市场监管总局还下令美团整顿运营,并在未来三年提交合规报告。据《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 8月份报道,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准备对该公司处以约10亿美元罚金。 法律信息平台中国知识产权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21 -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经典案例: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厦门康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康中源保健品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北大药房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申请再审案
上注册“肠清”商标,2005年11月3日该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理由是因“肠清”二字直接表示了指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用作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的识别作用。 2004年6月17日,康中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叶秋枫以个人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包装盒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2005年1月12日取得了该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专利号为200430053230.1。康士源公司生产的涉案产品康中源肠清茶
发布时间:2017.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