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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点】 本案系梧州某某公司因反垄断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引发的行政诉讼,争议焦点围绕相关市场竞争关系认定、横向垄断协议达成与实施、罚款比例合法性展开,裁判要点如下: 一、关于某4公司(梧州某某公司、苏州某某公司、江苏某某公司)的竞争关系认定 某4公司作为国内仅有的实际生产原料药樟脑的三家企业,其生产的天然樟脑与合成樟脑在需求替代性(用途基本相同、质量检测标准一致、销售渠道重合度高)、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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