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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却在辞职后入职“老东家”的竞争对手公司,不料被“老东家”发现会有什么后果?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9年5月入职A公司,担任业务拓展专家。2021年6月,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同时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公司有权在王某离职时要求王某承担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竞业限制义务。2021年11月,王某提出辞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日,A公司向王某送达《离职后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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