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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是否应当引入广义的新颖性宽限期
从申请人的利益出发,降低其权利丧失的风险,并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对产品进行市场检验;也有观点认为,广义新颖性宽限期不利于公共利益的?;?,会给社会公众的实施自由带来限制,同时对其取证和判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那么,就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引入广义新颖性宽限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 正方观点 基于对我国外观设计专利发展和?;さ目悸?,以及对新颖性宽限期制度的研究认为:在外观设计专利中引入广义的新颖性宽限期,利大于弊
发布时间:2018.11.06 -
西门子诉绿米、吉研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法院判赔600万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对原告西门子公司与被告深圳绿米联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米公司)、上海吉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研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绿米公司、吉研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西门子公司享有的名称为“开关”,专利号为ZL201230010342.3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被告绿米公司赔偿原告西门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1.20 -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的司法?;?/h4>
新闻背景 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增加了有关图形用户界面(GUI)的内容,允许就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此举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通过司法途径?;UI,业界持有不同观点。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希望对解决此类争议有所裨益。 2014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审查指南》进行了修改,其中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审查部分增加了有关
发布时间:2019.06.17 -
2016年中国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量均拔头筹
2016年,由于中国的需求飙升,全球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量再创新高,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超过了美利坚合众国、日本、大韩民国和欧洲专利局的总和。 据产权组织每年一期的《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报告,2016年,世界各地的创新者提交了310万件专利申请,增长8.3%,是连续第七年保持增长势头。在新增的近240,600件专利申请中,中国受理了约236,600件,占总增量的98%。商标
发布时间:2017.12.07 -
上诉人H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外观设计专利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外观设计专利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于2022年12月26日作出的(2021)京73行初1204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6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3年8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H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晓红、冯玉清,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然
发布时间:2025.12.18 -
以他人泄密为由提出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声明的期限及其起算点
【裁判要旨】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以他人未经其同意泄露发明创造内容为由提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声明的,提出声明期限的起算点,应当是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主观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未经其同意泄露发明创造内容这一客观事实的时间,而非该客观事实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的时间。 【关键词】 行政 外观设计专利行政复议 新颖性宽限期声明 他人未经同意泄露发明创造内容
发布时间:2025.12.18 -
违反保密义务主张现有设计,法院:不予支持!
故事梗概 A公司是“模拟除颤仪”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于2021年7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该专利,用于模拟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进行急救训练教学的仪器。 A公司发现,B公司和C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A公司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还发现,曾从事A公司模拟除颤仪相关项目研发的前员工周某、廖某、覃某、段某先后离职,2个月内即首次持股B公司,并从事相关职务。A公司遂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
发布时间:2025.09.02 -
权利基础存在明显瑕疵的知识产权不应得到保护
【裁判要旨】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于明显属于侵犯第三人合法在先权利的相关专利,即使具备权利外观上的合法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以权利基础存在瑕疵为由对其不予保护,从而对被诉侵权人提出的“专利权稳定性抗辩”予以支持。 【基本案情】 原告(上诉人)丁某某诉称:2021
发布时间:2025.04.09 -
小议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权利“跨类”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存在这样一类特殊的产品,即以产品为载体存在两种以上的知识产权。例如,当附着于产品上的外部设计图文满足独创性的条件时,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当外部设计满足来源识别性的条件时,又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当外部设计满足专利条件时,又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当外部设计经过长期营销使得消费者熟知产品来源时,还可能构成修订后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杉甭阋欢ㄌ跫?/p>
发布时间:2018.02.06 -
巴黎公约or PCT, how to choose?
前不久中美贸易战如火如荼,成为普通老百姓茶余饭后谈资的同时也使得知识产权更多地受到普罗大众的侧目,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了知识产权,越来越多的中国申请人让自己的专利走出去。 中国申请人到国外申请专利主要有两条途径:PCT国际申请途径和巴黎公约专利申请途径。 巴黎公约途径是指申请人依据外国专利法,按照巴黎公约作出的专门规定,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和实用新型)或者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外国专利
发布时间:2018.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