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发明
-
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AGV搬运机器人专利无效案获胜
4043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上述专利权全部无效。专利权人未提起诉讼,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依法生效。 本案的缘起 2018年8月,一位从事搬运机器人项目的工程师李某,因其所在企业遭遇专利陷阱而向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求助。据李某介绍,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山湖公司)就一项AGV搬运机器人发明创造,于2017年6月5日同时向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号
发布时间:2020.02.23 -
徐新明律师代理的“悬浮式干式磁选机”发明专利侵权案终审胜诉
提要:2017年6月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一审被告)宽城京峰矿业有限公司 与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向徐新明律师代理的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送达(2017)冀民终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宽城京峰矿业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大连海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桥公司)享有ZL201010272769.0号“悬浮式干式磁选机”发明专利的独占
发布时间:2017.06.14 -
技术发展进程对改进动机和技术启示的影响 含二审判决书原文
【裁判要旨】 关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现有技术是否具有改进动机或者现有技术是否给出技术启示的判断,可以综合考量申请日前所属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进程。如果在申请日前本领域技术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对于相关技术问题和技术手段的认识尚不成熟,则研发面临的不确定因素更多。在此情形下,应当慎重认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对现有技术具有改进动机或者现有技术给出技术启示。 【关键词】 行政 发明专利申请驳回
发布时间:2026.03.09 -
全案改判:最高法采信“补强性公知常识证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薄型风扇”案,该案二审中引入公知常识证据,成功推翻一审判决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的案件,对于专利实务中如何运用公知常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案涉及某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拥有的一项名为“薄型风扇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费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主要理由是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作出
发布时间:2026.04.10 -
垂直平移二维同步智能立体停车库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律师代理意见
原告律师代理意见 合议庭: 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徐新明律师,在原告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怡丰公司)与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复审委)、第三人湖南地生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地生公司)200710124309.1号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中,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经过对被告复审委的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以下简称无效决定)及其采信的证据进行分析,现出具如下代理意见,供
发布时间:2017.05.10 -
360度(体发光)高光效光致发光二极管发明专利申请行政纠纷案二审律师代理意见
360度(体发光)高光效光致发光二极管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二审 律师代理意见 合议庭: 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徐新明律师,受上诉人陈建伟先生之委托,在陈建伟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复审行政纠纷案件二审诉讼中担任其代理人。经对本案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对本案发明创造所涉相关技术予以必要的调研、了解,现出具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审判决及被上诉人所持“360度体发光”的概念是错误的
发布时间:2010.06.21 -
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有机废弃物的发酵干燥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获胜
提要:2018 年 3 月,来自日本的中部??铺乜酥晔交嵘缫郧趾ζ洹坝谢掀锏姆⒔透稍锎碜爸谩?em>发明专利权为由,将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徐新明律师团队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过程中,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侵权成立,责令福航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
发布时间:2021.03.09 -
(瑞士)埃利康亚洲股份公司与专利复审委员会及刘某阳、怡锋工业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再审判决书
一审第三人刘夏阳、怡锋工业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行终字第52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3年12月13日作出(2013)知行字第48号行政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5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埃利康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某、陆某某,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刘某、刘某,一审第三人刘夏阳、怡锋公司共同委托的
发布时间:2016.08.28 -
“长碳链二元酸”发明专利侵权案 二审判决书
【要点摘要】 原告上??成锛际豕煞萦邢薰鞠怠吧锓⒔头ㄉぬ剂炊岬木乒ひ铡?em>发明专利权人,被告山东瀚某、归某生物科技公司曾因侵害该专利被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后仍持续通过租赁侵权生产线制造销售侵权产品。法院认定两被告行为构成专利侵权,且属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原员工泄密、非法获取使用商业秘密、持续侵权致原告销量减少等)。赔偿责任以原告实际损失1346.99万元(按侵权产品销量5500吨
发布时间:2026.03.17 -
最高法改判“双重劳动关系”职务权属发明纠纷案,确立在先归属+过错审查裁判原则 二审判决书原文
【裁判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备受关注的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明确否定了“双重劳动关系”下职务发明“当然共有”的裁判思路。该案因涉及高校教授在外兼职期间的发明创造归属问题,对厘清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边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最高法知民终2454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国某技术大学。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6.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