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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中药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类型及认定
中药材作为中医治疗的重要工具,具备地域性特点,其品质及药性与其生长环境息息相关,进而产生了“道地药材”的中医药术语。地理标志是用于证明商品的来源地和特定品质及特征的标志,且要求商品的特性和品质与其来源地密切相关。目前,电商平台是中药材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中药材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そ隙?,审判实践中主要依据商标法,通过判定混淆或者商标性使用认定侵权。 一、电商销售中药制品构成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的类型
发布时间:2023.07.04 -
重庆高院明确侵权与平行进口界限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焖僭龀?,显示出强大的市场活力和增长韧性,已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在诸多国外品牌的产品借助跨境电商进入国内市场的同时,商标侵权纠纷时有发生。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跨境电商的商标纠纷,引发广泛关注。 这起案件中,重庆贝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贝购公司)未经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奥提瓦公司)许可,进口并通过电商
发布时间:2025.04.01 -
徐丽君诉东莞市名将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拉杆箱』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的相关记录,由此可见被告一的恶意。综上,我们主张的30万元索赔额是根据被告侵权事实提出的,具有合理依据。 3. 如何证明网络平台的责任 在避风港规则的护佑下,电商平台屡屡逃脱责任。本案代理律师通过创造性的工作,最终成功获得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胜诉判决。涉案网站 jd.com 系被告二所经营管理的网站。被告二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在得知原告已经起诉且其派员参加诉讼之后,对于这种明显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发布时间:2017.07.11 -
电商平台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司法推定研究
侵权人掌握,且拒不提供。但司法实务中,尤其是电商平台领域商标侵权案件,即便权利人穷竭举证途径,无法提交侵权人实际销售数量时,要求法院依据侵权人销售平台数据认定赔偿数额,多半也不会得到支持,法院当前仍然有适用法定赔偿的惯性,且在很多时候,最终判赔数额与电商平台所体现出的销售数量利润也相距甚远。 当前,电商平台销售已经成为很多企业主要销售渠道,甚至唯一销售路径。电商平台销售过程中,各店铺均会显示出已销
发布时间:2019.04.08 -
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涉反通知义务案二审宣判!
今天(1月19日),上海一中院对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涉反通知义务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上诉案进行公开宣判。 上海一中院认为,投诉方供货商因重大过失导致错误投诉,淘宝公司在证据审核过程中存有过错,导致未及时终止处罚,网店售卖投诉商品存有不当且未积极维权,亦存在一定过错,改判酌定网店损失20万元,供货商、淘宝公司和网店分别承担50%、30%和20%的责任,并判令淘宝公司限时恢复网店积分和保证金。 案情回顾
发布时间:2021.01.20 -
小米公司诉4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获赔3700万元
尔)、马某某、彭某某、深圳市恒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恒正公司)、庄某某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小米公司调查发现,自2019年起,乐福尔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韩众乐福尔专卖店”“乐福尔数码旗舰店”,销售涉嫌侵犯其“小米”商标专用权的平板电脑。于是,小米公司将上述侵权店铺的所有者乐福尔公司、该案侵权行为发生时乐福尔公司的股东马某某与彭某某、上述店铺的实际运营者恒正公司、侵权行为发生时恒正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06 -
“玩具”变“门铃”?产品分类不能规避专利侵权
在电商平台琳琅满目的商品中,一款“小鸟敲击”造型的产品悄然走红。它既是商家口中的“创意门铃”,又是买家眼中的“趣味玩具”。近日,一起围绕小鸟敲击玩具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纠纷案件,经由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判决,不仅为专利权人挽回了合法权益,更为市场主体划定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清晰边界,具有引导意义。 案情简介 原告是一家拥有“小鸟敲击玩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企业。该专利以其独特的造型和趣味性,在
发布时间:2026.01.04 -
平台未尽信息披露义务须担责
案,涉嫌构成著作权侵权。于是,赫某汀公司同该网络平台运营商蛋某公司进行沟通,希望获得该商家的具体信息。 在沟通无果后,赫某汀公司将蛋某公司起诉至一审法院,其主要理由为:蛋某公司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没有及时披露侵权主体的经营信息,未采取必要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等。 对此,蛋某公司辩称,其作为网络平台经营者,已按照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要求平台经营者提交身份、地址等
发布时间:2025.08.01 -
知识产权侵权平台责任论:从被动免责到主动治理
内容提要 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数字时代,避风港规则预设的适用场景已不复存在。以先进网络科技为支撑的电商平台远非昔日技术中立的传输通道和存储空间。得益于智能科技,平台过滤和预防知识产权侵权的能力极大提升。平台内经营者均属具备相应资质、资本的注册用户,平台制止侵权的紧迫性远不如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案件。因此,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侵权,平台应否承担帮助侵权责任,其裁判理当回归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红旗
发布时间:2025.01.09 -
外观主义法理下的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接侵权责任研究
在互联网时代,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已经以不可阻挡之势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以至于有人发出了“无电不商”、“无商不电”的感慨。在此大背景下,各种类型的电商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使得网络交易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气象。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电商平台蓬勃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各类涉及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也层出不穷。 一、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不侵权抗辩 所谓电商
发布时间: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