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商标不正当竞争
-
商标、企业名称及域名冲突时法律适用探析
原标题:商标、企业名称及域名冲突时法律适用探析——评北京慧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爬山虎线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号】 (2019)京0106民初8038号 【裁判要旨】 不正当地将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在先注册商标作为字号注册登记为企业名称,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判决停止使用或者变更该企业名称;注册、使用的域名构成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可以根据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0.12.08 -
北京芭黎贝甜公司与被上诉人艾丝碧西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京民终43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金光春,住辽宁省沈阳市。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芭黎贝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艾丝碧西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上诉人金光春、北京芭黎贝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芭黎贝甜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艾丝碧西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艾丝碧西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
发布时间:2022.04.12 -
冒用“通义千问”大模型名义提供非官方APP下载服务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事判决书 (2023)鄂01知民初481号 当事人 原告: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原告: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1:**。 被告2:**。 审理经过 原告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公司)、原告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公司)与被告1、被告2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6日立
发布时间:2024.01.11 -
你排的“簋街胡大”是真是假?
在北京簋街,有一家网红小龙虾店铺你一定听说过——“胡大”。即便你没有吃过,但你也一定见过那人山人海的排队阵仗。 是这样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起与“簋街胡大”有关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 北京胡大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某某(简称原告)主张其系第8265760号“胡大”商标的所有人,曾授权其加盟店铺使用和经营“胡大”品牌。其发现北京缘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洁福缘餐饮有限公司北京云景
发布时间:2021.08.24 -
虚构IP联名转卖正品鞋?法院这样判!
近年来,热门IP凭借独特的文化内涵,在某些消费群体中拥有较高的关注度,一些商品借助IP联名可以迅速提高部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那么,商家在电商平台虚构某动画IP联名转卖正品鞋,是否构成侵权?近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认定被告王某的行为未侵犯原告上海某鞋业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因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王某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原告上海某鞋业公司
发布时间:2025.05.29 -
热销的“老字号蟹生汁却“不是那个味儿?竟是高仿!法院判了
销售过江蟹生调味汁”。之后,该公司依法对涉事调味品公司、供应链公司、蔡某和商贸公司提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之诉。 瓯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诉侵权标识“周氏阿外楼”中的显著部分为“阿外楼”,与案涉注册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阿外楼”相同,构成近似?!鞍⑼饴ァ弊趾庞?em>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阿外楼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亦有菜品江蟹生等使用到类似调味料,被控侵权商品上突出使用“阿外楼”文字,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
发布时间:2025.09.28 -
销售正品搭售自有商品,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当销售他人正品商品的同时,搭售、混合销售自有品牌商品,是否构成侵权?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基本案情 甲公司是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的标杆企业,其拥有的系列商标经长期使用、宣传推广在膳食营养补充剂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乙公司经营范围与甲公司相同,系同行业竞争者。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网
发布时间:2025.10.14 -
中海企业发展公司诉中海外城市建设公司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7.01 -
首例元宇宙虚拟现实商标案判赔100万
发布时间:2025.08.20 -
搭售商品被判商标侵权
商品搭售、混合销售是较为常见的市场营销行为,但如若该行为对他人商标权益造成损害或者使得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则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汤某倍健公司起诉千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尚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二被告在拼多多等平台上销售汤某倍健公司产品的同时搭售其自有产品等行为,超出了商标指示性使用的合理范畴,侵犯了汤某倍健公司
发布时间:2025.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