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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感易搜与央视国际网络侵害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京73民终99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新感易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上诉人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视国际公司)、上诉人深圳新感易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感易搜公司)因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均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6)京0108民初
发布时间:2021.10.13 -
广州某科技公司与安徽某图书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1033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安徽某图书有限公司 上诉人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安徽某图书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均不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于2021年12月7日作出的(2021)皖01民初264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
发布时间:2024.04.24 -
视觉中国就《银河下的村庄》著作权纠纷致歉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22日在官网联合发布声明,针对摄影师戴建峰起诉其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正式回应。声明中,视觉中国承认侵犯了戴建峰对其作品《银河下的村庄》享有的著作权,并公开致歉。 法院终审判定:视觉中国侵权成立 根据声明及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视觉中国旗下平台展示并销售的摄影作品《银河下的村庄》,系由案外第三方盗用后非法上传至平台。法院经审理最终认定,戴建峰为该
发布时间:2025.11.24 -
长短视频著作权侵权纠纷中网络平台运营者的责任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应用和智能网络终端的普及,成本低、易传播的短视频,采取用户制发、免费分享传播模式,迎合用户的快消喜好,对长视频原有传播模式和市场格局构成了直接挑战。长短视频的网络市场竞争遂以视频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形式进入诉讼程序。网络平台是视频网络传播不可缺少的必要设施,并且发挥着中枢作用。正因如此,在视频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长视频权利人往往将网络平台运营者直接列为被告,要求网络平台运营者
发布时间:2025.03.11 -
“金庸诉江南”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粤达成和解
近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金庸诉江南”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全面和解。至此,这起历时九年、波及出版行业与文学创作界,被称作“同人作品第一案”的著作权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该案源于江南早年创作的校园小说《此间的少年》。作品大量使用了金庸《射雕英雄传》等多部经典武侠小说中的郭靖、黄蓉、令狐冲、乔峰等人物名称、关系以及性格特征等元素,且案外某出版社最初出版的版本副标题
发布时间:2025.09.22 -
《中华中医药针灸大全》计算机软件系统全球发行权合同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7)二中民初字第15534号 原告(反诉被告)靳振洋,男,汉族,1959年8月24日出生,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住(略)。 委托代理人徐新明,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池宗训,男,1954年11月3日出生,商人,住(略)。 案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原告靳振洋起诉称:原告系计算机软件《中华
发布时间:2017.12.07 -
擅自使用油画作品,北京电视台一审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对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北京电视台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北京电视台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等。目前,北京电视台已提起上诉。 王某某诉称,其创作了《马踏匈奴》《霍去病收复河西》《劲风》《战神》4幅油画作品(下称涉案作品),并依法享有著作权。在北京电视台承制并享有著作权的纪录片《大西山》的第四集《烽烟》中,有两处画面未经许可使用了涉案
发布时间:2018.07.04 -
知名版权律师徐新明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技术革新下知识产权?;っ媪傩绿粽接胗Χ圆呗?/h4>
新型创作形式,使作品复制成本趋近于零、传播速度呈指数级增长,传统著作权法“接触+实质性相似”认定标准面临挑战?!袄?D打印模型通过开源社区传播,用户可轻易复制并二次创作,导致原创设计与衍生品界限模糊。”他认为,拓竹科技与泡泡玛特的纠纷正是这一矛盾的缩影——开源社区虽推动技术共享,但若缺乏版权过滤机制,易沦为侵权温床。 司法实践重塑平台责任与侵权认定 针对平台责任,徐新明强调,现行“避风港原则”和
发布时间:2026.03.09 -
福建至道科技有限公司、黄清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最高法知民终37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建至道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清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厦门丰普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人福建至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道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黄清桥、厦门丰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普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7日作出的(2019)闽01民初
发布时间:2021.09.02 -
天某公司与上海柏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上述情况,法院采取直接清点计算机数量的措施实施了证据保全。 天某公司对柏某咨询公司等三被告提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诉讼,请求判令柏某咨询公司停止侵权,以其侵权行为造成天某公司的经济损失为基数,按两倍惩罚性赔偿经济损失20,793,000元,赔偿合理费用19万元,被告柏某设计公司、柏某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对涉案软件依法享有著作权,根据相关国际条约的
发布时间:2025.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