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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在创造性判断中考虑与否的判定标准
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内容并不一定都能起到限定权利要求?;し段У淖饔茫Φ备莅讣榭鼍咛宸治?。 对产品权利要求而言,某些特征在创造性判断时是否应当考虑的判断标准在于,该特征是否对产品的结构、材质或组成等有影响,即是否隐含了该产品具有某一种特殊的结构、材质或组成;对于方法权利要求而言,则要考虑特征是否对步骤、顺序等产生影响。 本案中,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ひ恢肿楹衔铮缗芯鏊?,权利要求1中的“在
发布时间:2023.07.20 -
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准确理解和创造性的评判
【弁言小序】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专利权划界的基础和依据,对其中技术术语的理解不仅关系到?;し段У娜范?,还会直接影响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判。因此,如何综合考量技术术语在本领域的通用含义、说明书对该技术术语的解释说明以及该技术术语对权利要求?;し段У木咛逑薅?,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一具体案例,解析合议组如何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进行准确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客观评判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发布时间:2023.12.12 -
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判断中对相近、相关技术领域的确定
【裁判要旨】 确定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领域时,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为对象,以主题名称为起点,综合考虑专利技术方案的功能、用途。与专利技术方案的功能、用途相近的技术领域,构成专利技术领域的相近技术领域;专利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所应用的技术领域,构成专利技术领域的相关技术领域。 【关键词】 行政 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 创造性 相近技术领域 相关技术领域 【基本案情】 陈某建系
发布时间:2024.10.10 -
包含方法特征的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判断
【裁判要旨】 对于既包含产品形状、构造,又包含产品制造方法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在判断其新颖性、创造性时,如果其方法特征能够使产品具有某种特定形状、构造,则该方法特征对实用新型专利权?;し段Ь哂邢薅ㄗ饔谩T诮行掠毙?、创造性判断时,应当将该方法导致的特定形状、构造与现有技术的形状、构造进行比对,而非将该方法本身与现有技术的方法进行比对。 【关键词】 实用新型专利权?;た吞?含方法特征的
发布时间:2024.08.15 -
问题导向下的我国发明创造性评判标准研究
作者简介: 李越,复审委质量保障处处长 冯涛,复审委交通装备申诉处处长 邹凯,复审委医药生物申诉二处副处长 李瑛琦,复审委医药生物申诉一处副处长,首席诉讼代理人 倪晓红,复审委光电技术申诉二处副处长,首席诉讼代理人 一、引言 近两年,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专利审查愈发以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追求,导致创造性评判在专利审查体系中愈发居于举足轻重的位置,且对于评判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在实操
发布时间:2017.10.16 -
创造性评判——最接近现有技术的考量因素
技术问题。在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想到进一步提高对比文件1中固体溶质的含量,即使面对进一步提高固体溶质含量的技术问题,也不会想到通过提高脂肪链烷醇酰胺的含量使固体溶质溶剂化?;诹秸呋炯际跷侍饧凹际豕顾季钜旖洗?,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在该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显而易见地得到发明的技术方案。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应当是一项发明创造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的起点。无论技术领域是否相同,均
发布时间:2017.03.14 -
在未申请专利技术方案基础上增加技术特征所授权专利的权属问题
、创造性等获得专利授权的必备条件,袁某作为涉案专利发明的发明人而成为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并不违背专利法。如东育公司认为袁某不应获得涉案专利权,可通过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予以解决。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 二、几种处理方案 对于涉案专利的权属问题,有如下几种可供选择的处理方案: 第一种方案:归袁某。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已在东育公司技术方案基础上增加了技术特征,两方案属完全不同的技术方案。权属纠纷
发布时间:2017.05.09 -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
本案要旨 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人如果提出自己的产品生产于该专利申请日前,即提出该专利无创造性,则有义务提供合法、有证明力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明,在其产品部分图纸记载的制图日期晚于该专利申请日的情况下,该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该专利申请日前请求人生产的产品的具体结构,整体上不能认为该证据材料是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形成的,因此不能被采纳。 简要案情 北京康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康得公司)是“快装脚手架
发布时间:2007.09.12 -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
本案要旨 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人如果提出自己的产品生产于该专利申请日前,即提出该专利无创造性,则有义务提供合法、有证明力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明,在其产品部分图纸记载的制图日期晚于该专利申请日的情况下,该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该专利申请日前请求人生产的产品的具体结构,整体上不能认为该证据材料是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形成的,因此不能被采纳。 简要案情 北京康得环??萍脊煞萦邢薰荆虺票本┛档霉荆┦恰翱熳敖攀旨?/p>
发布时间:2007.09.12 -
2017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解析
年7 月获批进入中国市场。 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5人合议组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作出第34432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本案涵盖了医药领域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常见理由,争议焦点涉及已知药物的“ 联合用药”是否具有创造性,以及申请日后补充提交的实验数据能否用以证明发明的技术效果等多个医药领域专利审查的难点问题。 典型意义 本案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解析了联合用药原则对药物组合
发布时间:2018.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