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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审结涉互联网医疗平台数据搬运案
案情简介 时代公司诉称,其是甲平台的运营者。该平台作为全国领先的互联网医疗平台之一,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大量与诊疗有关内容以及医生在平台发表的文章等数据。海洋公司系乙平台的经营者,与时代公司存在商业竞争关系。海洋公司经营的乙平台大量爬取、搬运甲平台的患者点评数据、医生科普文章数据等。时代公司认为海洋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当损害了时代公司的竞争优势,攫取了时代公司的商业机会,给
发布时间:2025.05.20 -
北京海淀:发布《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指南》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召开“?;げǚ翊葱隆魅ㄓ肷桃得孛鼙;ぁ被嵋?,介绍该院在保护知识产权领域创新工作机制的主要做法,发布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指南》和五个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2011年海淀区检察院创立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处以来,该院成功办理了包括“中国版权第一案”思路网侵犯著作权案、首例记步型App软件侵犯商业秘密案、首例利用云平台侵犯著作权案等在内的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在该院
发布时间:2018.04.19 -
最高法就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三个司法文件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年7月27日前,通过信件(包括中国邮政EMS)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信件请寄
发布时间:2020.06.10 -
最高法就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三个司法文件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年7月27日前,通过信件(包括中国邮政EMS)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信件请寄
发布时间:2020.06.10 -
最高法就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三个司法文件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年7月27日前,通过信件(包括中国邮政EMS)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信件请寄
发布时间:2020.06.10 -
最高法就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三个司法文件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征求意见稿)》《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年7月27日前,通过信件(包括中国邮政EMS)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信件请寄
发布时间:2020.06.10 -
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二审判决书
编者按: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杭州某智能科技公司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帮助侵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万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予以维持。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浙01民终1033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杭州某智能科技公司
发布时间:2025.02.11 -
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一审判决书
编者按: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杭州某智能科技公司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帮助侵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万元。 杭州互联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浙0192民初1587号 原告:上海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杭州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上海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
发布时间:2025.02.11 -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杭州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程某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某科技公司)系“快某”APP的运营主体?!翱炷场?em>平台设定了小时榜排名规则,直播间的热度越高,排名越靠前,榜单前三的主播可以获得直播广场热门位置1小时轮播展示?!翱炷场?em>平台《用户协议》《快某直播管理规范》等严禁用户作出扰乱平台管理秩序的行为。杭州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某网络公司)开发运营某直播场控助手软件,通过事先租用或其他方式取得真实批量的“快
发布时间:2025.07.03 -
网店转卖“刮码”化妆品,侵害商标权 品牌方怒了!
。该公司发现,高密市某日用品销售中心(下称某日用品销售中心)从其经销商处购入多款外包装标有“伊蓓诺”和“魅百迷”标识的化妆品,在自家网店转卖,且出售时会刮去化妆品包装盒上的溯源码。此外,该网店的首页、商品详情页等多处突出展示了“伊蓓诺”商标。 某化妆品公司认为,某日用品销售中心的上述行为构成对自己商标权的侵害,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浙江某网络有限公司(下称某网络公司)作为平台方未及时制止某日用品销售
发布时间:2025.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