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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经许可采用深度链接非法获取播放地址,法院判决侵犯著作权
11月12日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视频网站经营。 1984年出生的被告人吴某某,大学文化,是四川成都某科技公司的技术总监。 2018年2月起,被告人吴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注册www.onlytvb.com等多个视频
发布时间:2019.11.14 -
“网红”papi酱又上热搜!短视频配乐侵权没?
2016年3月,依靠短视频走红的“网红”papi酱(本名姜逸磊)获得1200万元投资,身价达3亿元,曾引发广泛关注。 自此,自称“集美丽与才华于一身的女子”、不愿被称为“网红”的papi酱在走红的道路上越走越顺,并且自带“热搜体质”。“papi酱婚恋观”“papi酱老胡结婚照”“papi酱结婚5年亲家没见过面” ……时不时地,papi酱总能因各种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 这不,7月24日,在新浪微博
发布时间:2019.07.25 -
“央视频”5G新媒体平台上线
近日,国内首个国家级5G新媒体平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频”5G新媒体平台正式上线。这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基于“5G+4K/8K+AI”等新技术全新打造的综合性视听新媒体旗舰。它的建成标志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媒体融合迈出了关键性步伐。 事实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很早就吹响了打造“央视频”的冲锋号角。在一次“央视频”动员会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台长慎海雄就表示,长期以来,总台的内容资源散落在各频道
发布时间:2019.12.04 -
短视频APP是否可以驶入“避风港”?
引言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在4月28日起正式生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4月30日,《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简称著作权法草案)开始征求意见,酝酿近10年的著作权法三修正式启动。著作权法再次走上前台。 实际上,在我们的生活中,著作权问题无处不在。随着网络平台的迅猛发展,在譬如某音、某手、某某虾这样的短视频APP上刷刷短视频已成为大众休闲放松的一种
发布时间:2020.05.20 -
短视频模板受著作权法?;ぢ穑?/h4>
短视频模板基于短视频爆发式增长而产生,属于互联网新产物,为互联网内容产品的价值共创、互动、共享提供了便利。但由于短视频模板是否构成作品、属于何种作品尚不明确,导致用户、平台对短视频模板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等无据可循,易发生纠纷。本文作者认为,短视频模板可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归为类电作品。 近日,脸萌公司、微播视界公司(下称原告)向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称杭州某科技公司和杭州某影
发布时间:2021.01.04 -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短视频节目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影视剧
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据悉,该协会组织有关短视频平台对2019版《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对原有21类100条标准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完善。 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泛娱乐化、低俗庸俗媚俗问题的新表现,以及泛娱乐化恶化舆论生态、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不良节目、违规传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片段、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播出境外节目等典型突出问题,为各短视频
发布时间:2021.12.16 -
使用动漫玩具拍摄短视频上网传播可涉及著作权侵权
引言 打开各大玩具视频网站,会发现有很多借助知名动漫形象,结合自主品牌产品,通过插入旁白、添加配乐、设置场景等形式,演绎出不同的情景小故事,并录制成为小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让原本无声的玩具也能够成为视频中的主角,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件涉及被告使用原告拥有著作权的奥特曼形象玩具拍摄短视频,上传至网络进行传播,侵犯著作权的案件。 案情简述 原告上海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在中
发布时间:2022.01.14 -
首例侵犯短视频模板著作权纠纷案
【判决要点】 1.涉案短视频模板独创性方面的判定,因短视频依托平台制作,具有创作门槛低、录影时间短、主题明确、社交互动性强、便于传播等特点,是一种新型的视频形式,上述特点一般会使短视频制作过程简化?;谥魅ㄈ撕蜕缁峁谥淅嫫胶獾目悸?,在判断其是否具有独创性时,应采取不宜过宽的判断标准。一方面,短视频模板必须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不能复制或剽窃他人作品;另一方面,短视频模板必须是作者创造性
发布时间:2022.05.30 -
短视频搬运行为的法律与道德考量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创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兰兰,微播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晓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创锐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微播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一、微播公司主张的短视频内容,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微播公司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简称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10.10 -
梅州文旅被指抄袭,福建文旅回应!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文旅局发布的一则宣传视频,被广告导演指出部分内容与福建省文旅厅2022年发布的沙县小吃推广视频高度雷同,引发质疑。有网友评论称:“这哪是复制粘贴,就是把别人试卷拿来直接改个名字交卷?!倍源?,梅州文旅回应称,视频的版权所有方是福建文旅,已主动联系并充分沟通,已下架处理。而后福建文旅表示:“不是抄袭,只是借鉴得不够高级?!?▲梅州文旅宣传片(图左)被指抄袭了福建文旅沙县小吃的宣传片
发布时间: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