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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列公司起诉竞争对手侵犯专利
剃须护理公司吉列(Gillette)起诉Edgewell个人护理公司侵犯其三层刀片剃须刀专利。 今年8月,消费品公司宝洁(Procter & Gamble)旗下子公司吉列公司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Edgewell公司。 吉列公司指控被告涉嫌欺诈、做虚假广告宣传并且侵犯专利(美国专利号为5787586、5813293和5918369)。 吉列公司于1996到1998年间获得上述专利,该专利
发布时间:2016.12.26 -
商品代理商变更时产品宣传正当性的认定
地区独家经销商。而开德阜公司继续持有“洁水”商标,并用于推广其他生产商的水管产品。 该案的争议产生于,由于开德阜公司虽然不再代理“Aquatherm”管道产品,但仍继续持有“洁水”商标并用于推广其他生产商的水管产品,因而欧鼎公司在成为阔盛公司无锡地区独家经销商后,其相关的广告宣传用语是否构成侵犯开德阜公司商标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易言之,欧鼎公司的行为对于开德阜公司继续使用“洁水”商标代理其他厂商的
发布时间:2017.12.07 -
VPX虚假宣传,须赔偿魔爪能量3.36亿美元
10月9日消息,能量饮料公司Monster Energy(魔爪能量)在美诉Vital Pharmaceuticals公司(以下简称“VPX”)虚假广告宣传一案近日迎来了新进展。10月6日,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Jesus Bernal法官下达命令称,VPX须向Monster Energy增加2090万美元的律师费赔偿和220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 去年9月,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陪审团
发布时间:2023.10.11 -
北京:“驰名商标”系虚假宣传 法院判决3倍赔偿
法院判令超市退货、退款并进行3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张先生与超市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有效。工商部门已确认该商标并非驰名商标,其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驰名商标”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超市作为销售者,对涉案商品把关不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符合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张先生要求退还货款并进行3倍赔偿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发布时间:2017.03.14 -
指虚假宣传“国内一流”、“行业最强”,两互联网公司起纠纷
因认为北京泰迪熊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及其他平台发布“创业团队主要来自国内一流互联网企业,拥有该行业最强的技术能力、获得顶级的天使投资以及著名机构A轮投资”等涉嫌虚假宣传,不当攫取了原属于其公司等竞争者的商业机会,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珠海市小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其公司成立
发布时间:2017.06.14 -
虚假宣传行为认定中“引人误解”的判断
(作者:范静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要旨】 宣传内容产生了足以引人误解的可能是构成虚假宣传行为的前提,在引人误解的判断上,对宣传内容的含义应从整体上给受众所形成的印象来解读,并结合相关公众的知识、经验及一般注意力来判断是否产生了引人误解的可能。经营者在陈述真实事实时使用贬义色彩的言辞,并非必然构成商业诋毁。 【案情介绍】 原告:联合商业媒体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6.06.15 -
上诉人简称易廷公司、中视泽一艺术中心与被上诉人中广金桥公司、一审被告深无限界公司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案判决书
公平的市场竞争。因此,对于包括虚假宣传纠纷在内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仍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二、明确利用广告语进行宣传时构成虚假宣传的司法判断标准。本案中涉案宣传采取了广告的形式,由于广告传递的信息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信息,它带有一定的劝诱性,诱导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接近其推销的目标,通过广告宣传,可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兴趣,使人们处于潜在状态的需求被唤醒来形成显现的需求
发布时间:2016.12.28 -
两个爱国者注册商标之间的纠纷
1084577号商标 (飞毛腿公司享有) 原告爱国者数码公司、爱国者电子公司认为被告飞毛腿公司在被诉侵权商品和包装上使用与原告第1114515号“爱国者”商标(下称涉案商标)近似的“爱国者”“Patriot 爱国者”商标,同时在京东、苏宁、天猫等电子商务平台使用简体“爱国者”标志销售、宣传其移动电源商品、注册并使用模仿原告“爱国者”商标的域名“aiguozhechina.com”用于宣传其移动电源等
发布时间:2017.11.07 -
擅自制造、使用“银联”相关标识和企业名称、字号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泰铭德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银联公司多个“银联”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被告道诺公司立即停止擅自使用原告银联公司企业名称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两被告合计赔偿原告银联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70万余元。 【案情回放】 2014年6月,银联公司先后收到部分商户针对道诺公司的投诉,主要情况为该公司擅用银联商标、涉嫌
发布时间:2017.10.25 -
虚假宣传行为认定中“引人误解”的判断
(作者:范静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要旨】 宣传内容产生了足以引人误解的可能是构成虚假宣传行为的前提,在引人误解的判断上,对宣传内容的含义应从整体上给受众所形成的印象来解读,并结合相关公众的知识、经验及一般注意力来判断是否产生了引人误解的可能。经营者在陈述真实事实时使用贬义色彩的言辞,并非必然构成商业诋毁。 【案情介绍】 原告:联合商业媒体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