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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姓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さ姆杀缥?/h4>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蔡伟 张丹萍) 【案号】 (2014)漳民初字第376号 (2016)闽民终563号 【裁判要旨】 自然人姓名经权利人商业性使用,在特定商品上已经具有区别来源的标识性作用,他人无正当理由,在相同商品上和宣传用语上使用与他人姓名相同的文字标识,客观上易造成混淆的,可以认定这种行为构成擅自使用他人姓名的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介绍】 原告李瑞河系漳州天福茶叶
发布时间:2016.11.07 -
指导案例58号: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指导案例58号: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6年5月20日发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第7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9条 基本案情 原告(反诉被告)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同德福公司)诉称,成都同德福公司为“同德福TONGDEFU
发布时间:2016.06.06 -
使用在后的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字号)侵害在先企业名称权(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认定
作者:黄瑜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审判长(原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 裁判要点 权利人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侵犯其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认定为“企业名称”。认定在后注册商标、字号的使用侵害在先企业名称权(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则必须符合《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过错+损害”的法定构成要件。认定
发布时间:2018.01.08 -
技术类与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增多
www.ts-marathon.org.cn。 山水会展公司认为泰安传媒集团在后注册使用域名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泰安传媒集团注销被诉侵权域名并赔偿经济损失。泰安传媒集团反诉,认为山水会展公司使用“第三届泰山国际马拉松”赛事名称进行宣传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请求法院判令山水会展中心停止虚假宣传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泰安传媒集团的在后域名与山水会展公司的在先域名起识别作用的部分相同,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
发布时间:2018.04.24 -
金庸诉江南“同人作品第一案”一审宣判!这样的判决结果你想到了吗?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精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购书中心)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天河法院认定,杨治未经原告许可在其作品《此间的少年》中使用原告作品人物名称、人物关系等作品元素并予以出版发行,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判决被告杨治、北京联合、北京精典、广州购书中心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出版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并销毁库存书籍;向原
发布时间:2018.08.17 -
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程序中的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司法秩序,?;す?、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解释》,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的,应当认定为虚假诉讼罪
发布时间:2018.09.28 -
称“宜搜小说”被侵权,爱奇艺、百度网讯被诉索赔100万
因认为在百度搜索“宜搜小说下载”结果却导向“爱奇艺阅读”APP的下载页面,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此行为侵害了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宜搜小说”运营商深圳宜搜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遂将上述二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原告深圳宜搜天下公司诉称,其系“宜搜”和“宜搜小说”的商标注册人,开发与运营的“宜搜小说
发布时间:2019.05.27 -
“人在囧途”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以下简称真乐道公司)、徐峥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2月28日受理时间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月8日开庭时间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华旗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崔莉、顾兆坤,被告光线传媒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谢冠斌,被告光线影业公司、影艺通公司共同的委托代理人张磊,被告真乐道公司、徐峥共同的委托代理人陈梦伶,被告光线传媒公司、光线影业公司、影艺通公司、真乐道公司、徐峥共同的委托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9.03.12 -
“流量经济”视角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宝贝标题中添加“小米”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淘宝宝贝标题中使用“小米”属于功能性合理使用抗辩,故不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对于原告小米公司主张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予以了驳回。[1]实践中,商家使用关键词推广主要分为两种形式,其一在产品标题中直接加入他人的商标,其二在直通车等软件中进行商标关键词的推广。因此,在淘宝等网络商城的售卖的宝贝标题中加入他人的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19.05.28 -
非营利性机构是否属于“经营者”?
案情简介 清华大学,源自1911年创建的清华学堂,历经百余年发展已经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清华”二字已逐渐成为清华大学的简称。同时,清华大学在教育、学校(教育)等第41类服务上享有“清华”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分别通过行政及司法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然而清华大学发现,某幼儿园注册“小清华”园名并在门牌、装潢、微信公众号等处使用“小清华”字样,遂以对其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提起
发布时间:2019.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