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不正当竞争
-
北京百度某某科技、天津某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投放了自有广告,并通过上述广告投放的设置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应对第三方网站的侵权行为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但是在转码服务中,某甲公司抹去第三方网页LOGO、联系信息等必要信息,使转码后的页面完全割裂于第三方网页,构成对番茄小说服务的实质性替代,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综上,被告应就其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遂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某乙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
发布时间:2024.12.18 -
利用老东家的客户信息"创业",被索赔40万元
的微信对话记录。 2024年2月19日,川普公司作为原告向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王某、陈某、张某以及普某公司,认为四被告侵犯其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各被告辩称,案涉六客户系王某从业多年自身积累开发的客户;关键证据销售合同、发票、微信聊天记录均来源于王某手机,王某并非基于自愿向原告提供该手机,该部分证据来源不合法,应不予采信。所以,均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5.04.03 -
北京知产法院:全额赔偿500万!保护“老板”商标,严厉打击全链条假冒商标侵权行为
”等标志,同时在企业名称、个人或公司账号名称、店铺名称中使用“老板”字样。原告某电器公司认为五被告的行为共同侵犯了其对“老板”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起诉要求五被告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支出29万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五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连带赔偿原告某电器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
发布时间:2025.05.15 -
上海知产法院宣判:“水星家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的企业名称、域名“shuixing.cm”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鉴于J公司、J分公司在明知上海水星家纺公司及其涉案权利商标在家居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长期大规模在其生产、销售的床、床垫商品上使用与涉案权利商标相近似的标识,构成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故以其侵权获利为计算基数适用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最终判决J公司、J分公司和蒋某停止商标侵权,J公司、蒋某赔偿上海水星家纺公司
发布时间:2025.05.15 -
范丞丞代言某品牌洗发水被曝涉嫌商标侵权,相关公司作出回应
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叭缢居Χ酱倨湎凵滔录芮秩ㄐ夭摹!?值得注意的是,“弹动”品牌在多个网店仍在使用“8+MINUTES”字样。以京东为例,“弹动旗舰店”的证照信息显示,企业名称为广州如霜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某。在该网店的推荐界面,产品介绍几乎均以“弹动8+MINUTES”开头。记者点开该店热销第一名的洗发水发现,该洗发水在显著位置有代言人范丞丞的头像,在洗发水外包装
发布时间:2025.06.03 -
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vs深圳美特达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06.03 -
企业域名与字号“搭便车”,引发百万赔偿
网页内容中多处使用“南某认证”“南某认证(中国)测试中心”“南某(中国)认证检测中心”“南某认证集团”,并使用“T*V-Laboratory(China)Service of Testing Co.,Ltd”作为深圳市南某公司的英文名称。深圳市南某公司同样提供“检测、认证”服务。 德某公司和T*V南某集团以深圳市南某公司涉嫌侵害其注册商标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深圳市南某公司停止侵权
发布时间:2025.06.04 -
篡改大众点评联系电话“抢”生意?法院判了!
日常生活中,去哪里吃饭、娱乐、消费,不少消费者会在网络平台上对比挑选,但也许一不小心找到的可能是“李鬼”店家……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宁波优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某公司)赔偿温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某酒店)经济损失3万元及合理费用6000元,判决宁波某婚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婚宴公司)赔偿温州某酒店经济损失2万元及合理费用
发布时间:2025.05.19 -
全国首例明确AI模型结构和参数可保护性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1
发布时间:2025.04.15 -
义乌维某商行、吴某侵害BOSCH商标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 上诉人义乌市维某电子商务商行(以下简称维某商行)、吴某因与被上诉人罗伯特·博某有限公司(RobertX,以下简称博某公司)、博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某中国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浙07民初3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5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维某商行、吴某上诉请求:撤销
发布时间:2025.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