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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百万!爱奇艺起诉租号平台不正当竞争
3月8日消息,近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爱奇艺”)与湖南南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南澳公司”)相关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判决结果法律文书公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南澳网络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记者此前调查曾发现,一种针对视频网站的“共享会员”生意在市面上盛行,原价数百元的视频网站年度会员,只需区区数元便可买到。 爱奇艺再度起诉租号平台: 租号平台构成
发布时间:2022.03.09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四项的理解与适用
一、对反法六条修改的基本理解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以下简称“反法六条”)在2017年的修改中作了较多的内容调整,其中比较大的几个方面的调整体现为,剔除“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将该条款设计为纯粹的禁止混淆行为条款。规定混淆行为共同的构成要件“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另外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增加兜底的“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
发布时间:2023.03.20 -
《错位时空(女版)》歌曲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这几句歌词来自热门歌曲《错位时空》,近几年来被各大音乐平台争相传播,网友传唱、其他歌手翻唱的版本也不少见。近日,杭州中院审结一起因“洗稿”热门歌曲《错位时空》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回顾 原告某科技公司经授权有权行使歌曲《错位时空》的著作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主张赔偿。2021年1月1日,该歌曲于网易云音乐平台发行。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歌曲时长为12秒的片段在抖音
发布时间:2023.04.03 -
“啄木鸟”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家三人分别在两地成立字号为“啄木鸟”的公司,然后从他人处受让取得啄木鸟图形及文字商标,在相关店铺及其多地经销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蛟鹆罡恼螅栽诰疃屑绦怀鍪褂谩白哪灸瘛薄澳戏阶哪灸瘛钡缺晔?,引发知名服装品牌“啄木鳥”商标被许可人不满,双方由此展开了一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近日,双方纠纷在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的主持下调解结案,父亲钱某才、儿子钱某岳、女儿钱某亚及相关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19 -
互联网平台数据抓取的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查路径
目前,数据领域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数据权益保护和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边界问题,由于数据领域的专项立法供给较为薄弱,相关规则多由法院通过裁判规则建立。在司法实践中, 涉数据抓取类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多以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为审理思路,本文选取18件典型的互联网平台数据抓取案件,对类案法院的审查思路和审理要点进行梳理分析,并对已有司法规则进行评价。总体而言,目前涉数据抓取类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法院总体呈现出侵权
发布时间:2023.06.21 -
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侵犯商业秘密篇)
商业秘密保护是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商业秘密?;すぷ?,连续多年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2018年至2022年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5万余件,其中侵犯商业秘密案件344件。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强企业商业秘密?;?,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企业自我?;?、合规经营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
发布时间:2023.06.28 -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分析框架
摘 要 理解竞争的本质是识别不正当竞争的前提。竞争的本质是争夺交易机会,因交易机会此消彼长所导致的竞争利益损害不可避免。此谓“竞争利益的相对性与损害的相互性”。这意味着,竞争是否正当的关键不在损害,“权益—损害范式”存在误读。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目标是保护优胜劣汰的竞争不被扭曲,识别不正当竞争应采用行为中心主义范式。行为背后的竞争利益对行为定性并无决定性意义,损害亦然。损害概念在反法
发布时间:2023.07.24 -
《反不正当竞争法》30年回望与前瞻
内容提要 理念和制度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的核心。理念是指导,制度是落实,理念和制度水乳交融、相得益彰?!斗?em>不正当竞争法》施行30年来,学界和实务界对其根本属性和运行规律有了比较全面、深刻的把握,相应的理念和制度有了长足的演化和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宽范围、低门槛和开放性,奉行实用主义哲学,并采取“三元利益叠加”的法律分析框架。一般条款的谦抑性适用、竞争行为的基础地位、商业道德的商业伦理
发布时间:2023.08.02 -
网店用“区别式攀附”实现“关键词引流”,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对相关网络销售页面进行公证后,向翁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土特产店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据了解,“荔浦芋”人称“芋中之王”,在国内农产品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荔浦市名特优农产品协会(以下简称:荔浦农产品协会)系“荔浦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 翁源县人民法院目前已生效判决认为:虽然案涉商品的标题载明“非荔浦”,但客观上以“荔浦芋”作为关键词搜索时可以搜到案涉商品,从而实现“关键词引流
发布时间:2023.08.15 -
因抄袭“熊猫鞋”,5被告被判赔偿100万元
“熊猫鞋”是近年来非常流行的一款鞋类产品,其因黑白相间的设计和熊猫毛色相似而得名“熊猫鞋”。伴随“熊猫鞋”的畅销,相关的知识产权争议也随之出现。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建高院)对斯凯杰公司起诉厦门卓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卓伊公司)等被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斯凯杰公司推出的D'lites鞋款(即“熊猫鞋”,下称涉案鞋款)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
发布时间: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