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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三一”商标及字号,判赔三百万!
相信大家对重型机械领域的“三一”不会太陌生,其作为我国驰名商标及知名企业字号,在工程建设领域享有较高的美誉度。 那擅自把“三一”用到自己的企业字号和商标中有什么后果呢,下面这个案例告诉你。 案情简介 原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重型机械制造企业,依法享有第7类“挖掘机”等商品上的“三一”商标以及第11类“汽灯、车辆灯”等商品上的“三一”、“新三一”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发布时间:2020.08.03 -
“施耐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11.25 -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在判断一件商标是否系以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时,应考量哪些因素?在小米卫浴有限公司(下称小米卫浴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科技公司)围绕4件“MIUI”商标展开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终审判决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小米卫浴公司与王某某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大量商标
发布时间:2020.08.18 -
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重庆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重庆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地理标志申请材料造假行为线索。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采集相关证据,并于2024年5月24日立案调查。 经核查,2021年9月,当事人受重庆某协会委托代理“酉阳五倍子”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由当事人修改并经委托人审核后,将最终县志材料上传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系统。2023年10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
发布时间:2025.09.04 -
商标权人对商标所使用行业高频词的排他性权益的条件厘定
裁判要旨 1.基于商业标识资源的有限性及公共属性,在互联网竞争市场中,当经营者将行业高频词及行业通用名称组合用作其商业标识的构成要素时,其对该标识的竞争权益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如其他竞争者的商标使用行为未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未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和公共利益,则该经营者主张对商业标识构成要素享有排他式竞争权益缺乏反不正竞争法上的正当基础。 2.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制互联网竞争行为时,应结合考虑
发布时间:2025.07.03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名称
2016年6月20日21点20分,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
发布时间:2016.06.21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正式起诉唐德影视,?;ぁ吨泄蒙簟返缡永改棵?/h4>
记者日前获悉,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已经正式针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唐德影视)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据了解,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主要诉请为要求唐德...
发布时间:2017.05.19 -
互联网金融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宣判
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2日,对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优酷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支持了原告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优酷”商标的侵权行为、立即停止并变更公司字号“优酷”、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五十万元。至此,互联网金融领域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第一案一审落锤。(正文后附判决书部分内容) 基本案情: 合一网络技术(北京
发布时间:2016.04.27 -
北京高院就“百伦”商标权行政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
原标题:近日,北京高院就“百伦”商标权行政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洋品牌来华如何念好“知识产权经”? 近日,备受关注的新百伦商标纠纷案有了新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就上诉人新平衡运动鞋公司(下称新平衡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第三人周乐伦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新平衡公司的上诉请求,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第
发布时间:2019.08.16 -
国知局对规范使用知名作家姓名笔名注册商标提案的答复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85号(科学技术类2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知发法函字〔2019〕129号 阎晶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使用知名作家姓名及笔名注册商标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结合抢注名人姓名商标的具体案例,提出规范使用知名作家姓名及笔名注册商标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较高的参考价值。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商标恶意抢注问题,近年来通过
发布时间:2019.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