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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获赔100000元!福州“朱富贵火锅”胜诉!
福建省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非广告栏页面发表致歉声明,消除影响。 某海鲜火锅店辩称,相关标识设计为行业内通用元素设计,富贵海公司本就属于仿制他人装饰装修,不构成其自有的独特设计,更不构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包装装潢,在比对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时候,应当剔除通用元素后,对独创部分进行比对。某海鲜火锅店在所有经营宣传活动中均明确表明自身店名,顾客稍有注意即可发现二者间并无特定联系,其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发布时间:2025.07.31 -
网红餐厅遭遇 “撞脸”烦恼:装潢相似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当下,在异常激烈的餐饮竞争中,不少网红餐厅凭借独具匠心的装潢设计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独特的装潢风格在带来客流的同时,也带来了被模仿抄袭的烦恼。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模仿他人餐厅装潢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树餐厅系一个连锁餐饮品牌, 2020年起即使用统一设计风格的装潢经营,已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国内主要省市开设20余家门店。 该品牌餐厅的装潢
发布时间:2025.06.12 -
模仿应有度!相似装潢被判不正当竞争
米粉罐相似度MAX,装潢设计“像素级”模仿大牌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请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A公司是一家全球食品制造商,于2018年在中国市场推出A品牌婴幼儿营养米粉。该系列产品的包装装潢具备一定的辨识度。2020年9月,B公司推出B品牌婴幼儿营养米粉。 A公司认为,B品牌婴幼儿营养米粉的包装色彩、图案布局乃至字体风格都与A品牌产品包装相似。而B公司作为同行业经营者,明知A公司
发布时间:2025.07.31 -
“卡地亚蓝气球”手表不正当竞争案评析
雒强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 ◆◆基本案情◆◆ 原告卡地亚公司作为珠宝和钟表领域中的领导者,其“卡地亚蓝气球”腕表在中国市场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具有独特的装潢设计。被告夏某、郎度公司生产、销售了与原告“卡地亚蓝气球”特有装潢高度相似的手表,被告沃持公司在其天猫网店销售、许诺销售了该款手表。原告认为,以上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对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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