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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最好方法是保护竞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作为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的重要措施,足见公平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也是当前市场主体的心声。 近年来,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已成为我国经济领域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其中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尤为引人瞩目。一方面,是因为平台经济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消费者
发布时间:2022.01.06 -
最高院知产庭公布横向垄断协议精选案例
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葜菁觳庑嵛兴咚洗砣肆跚?、张美琪,省市场监管局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文、张白沙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20年5月6日,省市场监管局作出粤市监反垄断行处〔2020〕1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惠州检测协会制定《关于预防和打击机动车检测行业恶性竞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惠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会员公约》(以下简称
发布时间:2022.03.15 -
反垄断法视域下我国平台经济领域“守门人”义务之构造
内容提要 为维护数字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欧盟出台《数字市场法》以强化对数字经济领域的规制。《数字市场法》基于渠道理论建立守卫思想,提供仅适用于数字经济领域掌握核心平台服务企业的“守门人”规则,以事前的义务框架实现数据的开放、共享与可获取。我国推出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延续我国传统反垄断规制的分析框架与思路,以事后监管为主进行执法补救,不足以预防平台经济领域中的垄断行为。我国尚需借鉴
发布时间:2023.06.19 -
德国反垄断监管机构主席:AI技术可能会巩固互联网巨头的市场支配地位
2023年10 月 10 日消息,德国反垄断办公室负责人安德里亚斯?蒙特(Andreas Mundt)近日警告称,人工智能可能会进一步强化大型科技公司的市场主导地位,监管机构应密切关注任何反竞争行为。 蒙特的言论表明监管机构普遍担心,拥有海量用户数据的大科技企业可能会在智能家居、网络搜索、在线广告、汽车等各类产品和服务中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并获得竞争优势。 最近,谷歌和微软在人工智能领域展开激烈
发布时间:2023.10.10 -
因专利侵权纠纷达成的和解协议的反垄断审查
【裁判要旨】 因专利侵权纠纷达成的和解协议,如与涉案专利?;し段狈κ抵使亓?,所涉产品超出涉嫌侵权的产品范围,其核心并不在于?;ず托惺棺ɡǎ且孕惺棺ɡㄎ诨?,实际上追求分割销售市场、限制商品生产和销售数量、固定价格等效果的,可以认定为横向垄断协议。 【关键词】 横向垄断协议 专利侵权 和解协议 专利权保护范围 涉嫌侵权产品 【基本案情】 在上诉人上海某设备制造公司与被上诉人武汉某变压器
发布时间:2023.11.17 -
某殡仪服务公司拒绝交易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身份证、死亡证明、死者亲属身份证及手机号,上述手续经过死者亲属同意,泉州某殡仪服务公司乙称泉州某殡仪服务公司甲手续不合法拒绝办理相关业务违反了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八条的规定,泉州某殡仪服务公司乙系利用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殡葬管理所(以下简称泉州市殡管所)赋予的权力对泉州某殡仪服务公司甲进行报复,存在垄断经营、捆绑套餐和强制消费的行为。 泉州某殡仪
发布时间:2024.01.02 -
美团“二选一”垄断行为被罚34.42亿元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发布时间:2021.10.09 -
知网是否涉嫌垄断?需反垄断机构调查后作出判断
赵德馨教授状告中国知网维权事件仍在持续热议。连日来,不少网友发出疑问:中国知网是否涉嫌垄断?对此,有媒体专访了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孙晋认为,中国知网是否涉嫌垄断,需反垄断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后作出专业判定。 如何界定企业是否构成垄断? 针对广大网友提到的“知网涉嫌垄断”的这一说法,专家表示:“《反垄断法》是非常专业的一部重要法律,个人不能轻
发布时间:2021.12.14 -
案例研究:原料药领域包销协议相关行为的反垄断分析
原料药作为生产药物制剂的原料,其稳定供应是保障药物制剂稳定生产、满足公众用药需求的前提。然而,近年来,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时有发生,原料药大幅涨价甚至断供的现象屡见不鲜,损害了下游医药生产企业和患者的合法权益。2011年以来,仅反垄断执法机构公开处罚决定的相关案件就有10余起。在这10余起案件中,有7起涉及包销行为,其中4起案件认定包销协议下的相关行为违反《反垄断法》。 一、包销何以盛行于原料药
发布时间:2020.07.17 -
垄断纠纷的不可仲裁性——南京嵩旭科技有限公司诉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垄断纠纷案
作者 | 李红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反垄断法作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具有明显的公法性质。本案所涉垄断纠纷不仅涉及原被告之间的争议,还涉及被告与所有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并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已经突破双方合同约定。在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垄断纠纷可以仲裁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约定不能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此类垄断纠纷争议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 【案件信息】 一审:南京中院
发布时间:202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