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在先使用
-
对同一地域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的?;?/h4>
一、基本案情 异议人:桐乡市传媒中心 被异议人:某咖啡(嘉兴)有限公司 异议人主要异议理由: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使用未注册的“桐豆豆”(2021年11月设计)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被异议人存在明显的抢注或抄袭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商标的行为,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经审查,商标局认为,本案中异议人提交的“桐豆豆”开发项目合同书
发布时间:2025.10.28 -
浅谈商标的在先使用
注册后,老王开始以“老王烧饼”商标为武器,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老李停止侵权行为。然而,老李却主张其在老王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就已使用“老王烧饼”字样,构成在先使用,并不侵权。 何为在先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简单说来,就是在他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使用人就已经使用该商标,并且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他人即使成功注册商标,使用人也可以不算作侵权。从一审法院判决老王败诉的情形来看,似乎老李符合这个情况
发布时间:2020.01.03 -
公司注销后,因其在先使用而对商标形成的权利可否被其他公司承继?
2008年抢注了该商标,想提起争议撤销商标。请问原先的公司的这种在先使用权,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的这种权利能不能被现在的公司承继,并以此为由提出争议? 北京商标律师回复: 您好! 由于原公司已注销,原公司因在先使用而对所述商标形成的权利随之终止,除非有证据能够证明现公司受让了原公司的资产,那么,原公司对所述商标享有的在先使用权也由现公司一并承继。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6.03.02 -
“Vacake”告“21cake”侵权 法院:“21cake”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 一审:“21cake”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从被诉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来看,其最迟由北京廿一客公司在2009年6月进行使用,至涉案注册商标申请时,至少已使用四年多。 从被诉商标的使用区域来看,在于某申请注册商标前,廿一客各关联公司已在5个城市经营“21cake”品牌并使用被诉商标,其中北京、上海的经营时间较长。 从被诉商标所涉商品的经营业绩来看,廿一客各关联公司品牌自2005年
发布时间:2020.06.17 -
“老锦江”杠上“新锦江” 商标承继在先使用抗辩首获支持?
黄石大道人行立交桥畔,“锦江宾馆”金色店招依然闪亮——这抹穿越世纪之交的灯火辉煌背后,一场跨越28年的“锦江”之争,在两代黄石商人的接力经营与新兴连锁品牌的博弈中落下帷幕。 近日,大冶法院审结一起备受关注的商标侵权案,依法驳回知名连锁酒店品牌锦江之星公司(以下简称“锦江之星”)的全部诉讼请求,首次突破商标在先使用权抗辩主体限制,为“老字号”传承开辟法律通道,也给正加速焕新的城市商业生态注入
发布时间:2025.05.29 -
基于软件名称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抢注的情形
一、基本案情 异议人:某实验室有限公司(美国) 被异议人:某(重庆)信息技术中心 被异议商标: 异议人主要理由: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异议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异议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异议人的恶意行为违反了《商标法》《民法典》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奉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异议人提交的主要证据:1.“RELINGO”商标设计理念;2.
发布时间:2025.11.06 -
在先使用的字号与他人后注册的商标相冲突的情况下,是否构成侵权?
周村区欧某某某沙发店立即停止使用“欧某某某”名称并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上述侵权行为而支出的维权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全案案情及当事人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焦点有两点:1.涂某某在起诉之前三年是否对案涉商标进行商标性使用;2.欧某某某沙发是否具有对“欧某某某”的在先使用权及有无超越在先使用范围。 关于争议焦点一:涂某某在起诉之前三年是否对案涉商标进行商标性使用问题
发布时间:2025.06.18 -
商标未注册遭侵权起诉?请查收锦囊
在先使用抗辩赢得了法院的支持,消除了客户在中国面临的侵权风险。现实中,与这家美国企业有着相似经历或情况的不止一家,遇到这种情况被控侵权人应如何运用在先使用抗辩化解?;? 我们就结合处理该案的经验与大家做个分享。 一、在先使用抗辩成功需满足的条件 2013修订的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
发布时间:2020.03.31 -
成都华美牙科连锁公司vs重庆华美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再审判决书
对“华美”字样构成在先使用,但不能据此直接推定重庆华美公司对“华美”的在先字号权益成立。 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薄蹲罡呷嗣穹ㄔ汗赜谏罄砩瘫晔谌ㄈ啡ㄐ姓讣舾晌侍獾墓娑ā返诙惶醯谝豢罟娑ǎ骸暗笔氯酥髡诺淖趾啪哂幸欢ǖ氖谐≈龋宋淳砜缮昵胱⒉嵊敫米趾畔嗤蛘呓频纳瘫?/p>
发布时间:2026.01.20 -
在先使用抗辩证据的综合审查判断
基本案情 思某公司主张权利的商标为其核心商标,经过持续推广使用,积累了较高知名度,在中国境内具有极高的市场占有率、行业地位;思某德公司侵犯了其的权利商标,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思某德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该公司就“SCANTECH”构成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国知局已有5份生效裁决认定该被控侵权商标不构成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思某德公司在先使用的相关证据亦存在诸多
发布时间:2025.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