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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捕》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一审案号 :(2020)沪0115民初75558号 二审案号 :(2022)沪73民终130号 裁判要旨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已陷入合同僵局状态,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可以使当事人从合同僵局中脱身,有利于充分发挥系争合同项下作品的价值,更好地促进文化艺术作品的传播和利用,且不影响对于合同违约方的认定及违约责任的处理。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霍尔果斯奇侠影业有限公司(简称奇侠公司
发布时间:2024.02.06 -
《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在先使用”行为的司法认定
要旨 《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立法目的在于,禁止因具有特定关系而明知他人商标存在的人抢注他人商标,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该条款所?;さ奈醋⒉嵘瘫杲瞿芏钥固囟ü叵等恕R虼?,对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在先使用”不应有较高要求。只要能够发挥商标识别商品来源作用,只要使用的效果范围能够及于中国境内,且商标申请人明知与其存在特定关系的他人已经在先使用商标的,即应认定符合“在先使用”的要求。 一
发布时间:2024.02.19 -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司法认定
摘 要: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是实现商标功能的必要条件,《商标法》第十一条[1]是关于禁止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以及商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规定。该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列举了标志缺乏显著特征的具体情形;而作为兜底条款,该条第一款第(三)项则规定,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在司法实践中,审查商标是否属于“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存在认定标准不统一、适用范围模糊等诸多
发布时间:2025.06.26 -
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司法认定
摘 要: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司法认定,关涉商标侵权纠纷的民事可诉性问题,对其判断宽严尺度把握要建立在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排除民事诉讼规则建立的法律价值基础上,坚持局部整体相统一、主观客观相结合的判断方法进行个案把握,正确划分注册商标权利人合理行使权利与借助注册商标外壳行攀附侵权之实间的界限。本案中,原告注册商标及其商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在后注册使用范围相同的“梅林天子”文字商标,且无法对注册动机
发布时间:2025.08.26 -
新闻媒体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界限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使用他人拍摄的6秒视频片段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基 本 案 情 原告发布案涉视频并配文:位于金领寓大厦天台改建的花园,有花有草有假山,池中养有鸭子和金鱼,也来了鸟儿栖息,亦可远观广州塔和珠江新城,如隐于市的世外桃源,不知是否算违建……。视频成片显示,案涉视频总时长为59秒。 两月后,被告账号“某某广播电视台”发布被诉侵权视频,视频共11秒,其中
发布时间:2025.06.17 -
撤销三年不使用案件中“象征性使用”的判定
作者 董欣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而这一功能只有通过商标的实际使用方能实现。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由此,商标权人在通过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同时,还负有对其注册商标进行使用的义务。这样一来,如何把握“商标使用”的构成标准便成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18.05.10 -
因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启航”被判无须停用但应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因认为北京市海淀区启航考试培训学校(下称启航考试学校)与北京市启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启航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启航及图”标识与“启航”文字,侵犯了其获得许可独占使用的第1985953号“启航学校QihangSchool”注册商标(下称涉案商标)专用权,北京中创东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创公司)将两者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0万元
发布时间:2016.03.28 -
商标正当使用抗辩成立之司法判断
作者:张玲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正如前文所述,“正当使用”是明确规定在《商标法》中的抗辩事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可知,商标正当使用可分为“描述性正当使用”和“功能性正当使用?!?一、商标正当使用存在的缘由 从《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正当使用情形来看,描述性正当使用是对商标中的通用词汇原有含义的使用,不具有表彰商品来源的作用。同理,功能性正当使用亦是使用了立体商标中的功能性
发布时间:2016.12.02 -
北京高院:商标使用应当与商品流通相关
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涉澳洲最大葡萄酒公司富邑旗下著名葡萄酒品牌“Penfolds”的中文商标“奔富”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李琛的诉讼请求,维持该案一审判决。 该案主要涉及“撤三”的法律问题,涉案当事人均向一、二审法院提交了多份在先判决,法院亦对商标使用与商标功能、商标的真实性使用、商标与权利人对应关系等问题作出认定。 案情 涉案商标为第5662026号“奔富”商标
发布时间:2017.02.20 -
商标正当使用抗辩成立之司法判断
作者:张玲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正如前文所述,“正当使用”是明确规定在《商标法》中的抗辩事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可知,商标正当使用可分为“描述性正当使用”和“功能性正当使用?!?一、商标正当使用存在的缘由 从《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正当使用情形来看,描述性正当使用是对商标中的通用词汇原有含义的使用,不具有表彰商品来源的作用。同理,功能性正当使用亦是使用了立体商标中的功能性
发布时间:2016.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