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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搬运”现象的著作权法应对
内容提要:“视频搬运”现象作为短视频类的著作权争议,已经由最初客体的可版权性转向行为的合法性认定问题,其核心在于如何判断短视频中以不同形式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是否合法。由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短视频制作和传播早已超出网络用户自我表达的范畴,成为“引流”和“圈粉”的重要手段,并通过用户规模的提升给互联网平台带来经济收益,因此其性质应视为“职业创造内容”,并严格根据“三步检验法”判断“搬运”的合法性,从行为
发布时间:2021.12.17 -
以关键词隐性使用探析《反法(修订草案)》第七条五项
关键词推广是指网络服务推广商提供的一项网络服务,即客户通过购买网络服务推广商的特定关键词广告位,使客户信息在用户搜索相关关键词时出现,从而提高关键词曝光度的行为[1]。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关键词显性使用的行为较有定论,即认为该行为构成商标性的使用,再根据个案判断是否构成混淆、误认等。但对于关键词隐性使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司法实践则存不同观点。 隐性使用是将商标、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商业标识在后
发布时间:2025.01.26 -
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隐性使用关键词行为
目次 一、问题的提出 二、隐性使用关键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可能性 三、隐性使用关键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正当性 一、问题的提出 在网络信息极其丰富以及电子商务非常普遍的时代,一方面人们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以及商品或服务愈发便捷,另一方面公众又面临如何才能从海量信息中快速和有效地查询并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以及商品或服务的问题。而网络服务平台以及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关键词搜索和匹配功能,既
发布时间:2024.11.22 -
三大知识产权法院2015年著作权典型案例汇总
图片作品多次被转载,构成重复侵权,作者有权再次起诉 2、外国版权公司在中国法院维权,当涉讼版权作品存在“多头授权”的争议时,当事人应承担更高的举证义务 3、改编行为利用了原作品独创性基本表达,所利用的内容构成改编作品的基础或者实质内容,应认定为侵犯了著作权人对原作品享有的改编权 4、在服装上使用他人美术作品时未表明作者身份,构成侵害作者署名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1、特定历史时期的职务作品,单位和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5 -
从裁判者角度审视《著作权法》的修改
为“视听作品”就能够完成立法意图,也能给司法适用法律留下解释的空间。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功能的发挥需要以强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为基础 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为代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初衷,在于以更加具有专业性的规?;绞桨镏ɡ嘶袢∈谐∩掀渥髌反ビ肜玫南喙匦畔?、弥补权利人在交易谈判与诉讼维权中的成本考量与能力不足,与此同时可以降低作品使用人获得授权许可的
发布时间:2020.10.20 -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刑法认定
裁判要旨 当啤酒瓶上既烙有高知名度、位置显著的浮雕商标,又贴有另一种不知名、辨识度较低的其他商标时,如其瓶体上的浮雕商标造成公众误认,仍构成对浮雕文字标识的商标性使用,属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行为。销售商在经营过程中应尽注意义务,如明知涉案啤酒系侵权商品仍予以大量销售,则应认定具有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故意。 (左为正品,右为涉案品) 案情 被告人马某从2011年开始从事酒类批发
发布时间:2017.11.06 -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破解专利侵权案件难题
;侵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认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第二十八条还指出,权利人、侵权人依法约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或者赔偿计算方法,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依据该约定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善意使用者如何排除? 为厘清专利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法律边界,根据利益平衡原则,《解释二》第二十五条通过但书将善意使用者予以排除
发布时间:2016.03.24 -
上海市版权局修订发布《上海市著作权合同备案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著作权合同备案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规范本市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著作权合同)的备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著作权合同备案的申请、办理及其管理。 第三条 上海市版权局负责本市著作权合同的备案。 上海市版权局可以指定机构办理著作权合同备案的具体事务。 第四条 与著作权人订立著作权合同的本市居民
发布时间:2017.11.01 -
也论商标法中的“非法使用” 与“一定影响”
(作者:熊文聪,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 近日, 一起商标异议纠纷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 最高人民法院网络直播了该案再审庭审的全部过程, 并归纳出了其中的焦点问题, 包括: 再审申请人希力公司与千贝公司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是否已使用“捕鱼达人”商标并且使之具有一定影响? 希力公司所售的游戏软件具有退币等功能对希力公司主张的在先权益是否构成影响? [1
发布时间:2017.03.14 -
平面图形注册商标不宜成为商品外观?;さ氖实蓖揪?/h4>
摘要:对立体商标注册的显著性和非功能性要求,往往成为获准注册的障碍。但是,将商品外观申请注册为平面图形商标后,有的权利人试图依据其平面图形商标来禁止他人的立体化使用。在这样的侵权纠纷案中,法院往往在判断被告行为“是否构成商标的使用”时,实际上分析了立体化的商品外观是否已经通过使用成为立体商标的问题。法院以涉案商标是否具有知名度来分析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本质上依然是考虑了涉案商标经过立体化使用
发布时间: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