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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与钱某某、上海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二审判决书
编辑按:2025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案例: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认定技术秘密的“秘密性” 创新停止侵权方式判令非上市公众公司发布公告。该案在秘密性认定上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最终改判认定被诉侵权人侵害涉案技术秘密,判令各侵权行为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时,该案判决在非上市公众公司停止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判后侵权行为人主动履行了相关
发布时间:2025.03.05 -
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认定技术秘密的“秘密性” 创新停止侵权方式判令非上市公众公司发布公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上诉人优某公司与被上诉人钱某、某新材料公司、某涂料公司、刘某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该案在秘密性认定上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最终改判认定被诉侵权人侵害涉案技术秘密,判令各侵权行为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时,该案判决在非上市公众公司停止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判后侵权行为人主动履行了相关义务,为这场历时五年的技术
发布时间:2025.03.05 -
广州知产法院十年百案——技术调查案例
技术调查案例 1.王某诉桦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2.乐某公司诉联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3.P××公司诉菲某公司、长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4.中某公司诉达某公司、刘某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5.长某公司诉爱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6.恒某公司诉电某公司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案 7.东某公司诉中某公司等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 8.联某公司诉超某等六公司侵害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25.05.26 -
“空调专用微处理器控制芯片”开发合同案二审判决书
。双方工程师围绕实际操作事宜有频繁沟通,但仅限于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与金属层修改无关。星某公司对于功耗的需求视为对涉案合同提出修改,应通过双方负责人修改合同。星某公司负责人未提出过待机功耗规格参数,应不视为其作出了继续履行合同的确认。再次,泰某公司已主动表达履约善意,若还要求其不得不面临至少两次金属层修改,既不公平也不符合商业逻辑。由于星某公司宁愿高价购买第三方芯片也不肯积极确认修改方案,才导致合同
发布时间:2024.09.05 -
探析技术调查官在举证质证中的作用
摘要:技术调查官制度是针对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专业性较强的特点所设立的特有制度,属于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的一部分。技术调查官在查明技术事实过程中应正确把握调查介入的度,保持司法中立者的位置,既应避免查明技术事实过程中过于消极与被动,又要避免在当事人举证质证过程中“大包大揽”,超出依职权查明范围。 关键词:技术调查官;查明技术事实;举证责任 引言 知识产权诉讼因其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特点,给案件审判中的
发布时间:2025.06.11 -
“柴油发动机”技术秘密许可案二审判决书
某某公司)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于2020年12月23日作出的(2018)苏民初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2021年5月17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询问,某控股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邱**,三某某公司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聂**、周**到庭参加诉讼。三某某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以本案涉及
发布时间:2024.10.12 -
理论假定是否可以用于评判化合物的创造性
(作者:胡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弁言小序】 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中间体化合物,现有技术中公开了同样作为中间体出现的与其结构相似的化合物且两者制备同一(或同类)终产品的情形下,通常本领域技术人员认为请求?;さ闹屑涮寤衔锵喽杂谙钟?em>技术公开的中间体化合物不具备创造性。然而,如果现有技术公开的与请求?;さ闹屑涮寤衔锝峁瓜嗨频闹屑涮寤衔锝龃τ诶砺凵系募俣ń锥危谑导胁荒艹闪?,应当
发布时间:2016.03.15 -
浅议现有技术抗辩的认定标准
现有技术抗辩作为专利民事诉讼案件中被诉侵权人的一种不侵权抗辩方式,在我国各级法院中的司法实践中早已有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时将其列入法条,从而明确将现有抗辩原则法定化。 《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
发布时间:2016.03.18 -
境外在先专利申请岂可准用抵触申请抗辩
(作者:何怀文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现有技术抗辩”,即“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最高人民法院据此延伸承认“抵触申请抗辩”,即被控侵权人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设计为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可类推使用现有技术抗辩(浙江乐雪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与陈顺弟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6.04.07 -
外观设计专利不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抵触申请,但可构成现有技术
【判决要点】 抵触申请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重复授权。因重复授权情形原则上仅会出现在相同的?;た吞逯?,因此,发明与实用新型之间可互为抵触申请,而外观设计则不会构成发明、实用新型的抵触申请,但可以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现有技术。 原告:中山市泰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宝公司)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 第三人:邱惠鹏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行初字第
发布时间:201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