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无效
-
小米对华为锁屏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探讨
2023年7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口审公告显示,小米公司已针对华为公司的专利号为2018101882017、名称为“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定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进行口头审理。 小米之所以针对华为公司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是由于华为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小米
发布时间:2023.07.07 -
浅析专利无效程序中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主张的举证问题
摘要 随着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提前公开的问题。针对此情形,新颖性宽限期制度救济作用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为了更好地理解该制度,本文从典型案例出发,对专利无效程序中新颖性宽限期的举证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剖析,以期为日后的审查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字 新颖性宽限期 无效程序 举证 引言 世界上主要国家的专利申请均采用先申请制,因此申请日对一项专利而言具有
发布时间:2025.02.11 -
重庆高院:再审改判!被告商标宣告无效后存续期间使用需赔偿损失!
经营上经持续使用已经在西藏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综合以上理由,蜀天桥、欧某某未经许可在西藏地区使用与朝天骄公司涉案商标近似的标识经营相同服务,极容易引起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故其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 蜀天桥、欧某某再审主张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朝天桥”是已获准注册的商标,其善意使用注册商标具有受法律?;さ男爬道妫埔馐褂萌嗽谧⒉嵘瘫?em>无效宣告前的使用行为不应被视为侵权。对此本院认为,根据朝天骄公司再审提交
发布时间:2025.05.16 -
《中美欧日韩五局复审无效程序用户手册》首次发布
近日,2025年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复审机构高级别会议及系列活动在福州举行?;疃诩?,五局复审机构首次发布《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复审无效程序用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受到用户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赏。 《手册》是此次五局复审机构高级别会议的重要成果,也是该系列会议的首个汇编性成果和首个面向用户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妒植帷酚芍泄抑恫ň肿ɡ指瓷蠛?em>无效审理部发起倡议,欧美日韩复审机构
发布时间:2025.10.11 -
仅涉及对计算机软件程序的改进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涉及“基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智能称重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件,二审改判认定: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形式上撰写为产品权利要求,但实质上属于计算机程序??楣辜芾嗟娜ɡ?,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さ目吞?。如果权利要求仅涉及对计算机程序本身的改进,一般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さ目吞濉?本专利权人系北京某科技公司,权利要求1请求?;ひ恢只?/p>
发布时间:2025.10.22 -
通信领域跨代际标准结合启示的判断
、装置及系统”(专利号:ZL201210137097.1),专利权人为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大唐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三星公司)。专利权人2023年2月向福建省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三星公司侵权诉讼,同时向德国慕尼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请求人三星公司于2023年7月开始在中国提出多项无效宣告请求,本案是三星在中国提出无效大唐公司专利的系列案之一,并于2023年10月
发布时间:2025.11.25 -
“问题的提出”在创造性判断中的考量
、原审第三人杜文文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中,涉及专利号为ZL201520653490.5、名称为“云台”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专利权人为大疆公司。杜文文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3812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宣告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6无效,在权利要求2-5、7-18的基础上维持本专利有效。 大疆公司不服被诉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
发布时间:2021.08.09 -
北京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3)最高法知行终576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无效宣告请求人):北京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王某民。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申某雨。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柴某。 一审第三人(专利权人):某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5.10.22 -
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知识产权局等专利无效行政纠纷 二审判决书
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最高法知行终1059号行政判决中,针对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知识产权局、梁某婷的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作出终审判决,主要观点如下: 关于权利要求12、13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法院认为,某某公司将原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步骤(a1)包括用信号发送所述第一向量和第二向量之间的相位关系”)分别修改为权利要求12(主站“接收”该相位关系)和权利要求13(次站“发送
发布时间:2025.09.05 -
隐瞒事实、提交已注销的营业执照申请注册商标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有合规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争议商标注册程序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争议商标的注册并无侵害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情形,未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被申请人在答辩书中提交了成华区某商贸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截图。 经审理,商标局认为
发布时间:2025.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