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h2>
-
《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报告》发布
6月1日,在由国家版权局主办的2021中国网络版权?;?/em>与发展大会上,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em>研究基地发布《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em>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5039543件,同比增长20.37%;“剑网2020”专项行动期间,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23.9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2884个……报告用多组数据呈现了中国网络版权保护的情况。 2020年,打击网络侵权
发布时间:2021.06.04 -
国知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em>的指导意见》全文发布
为落实总书记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em>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em>,严格地理标志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em>的指导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em>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有关单位: 地理
发布时间:2021.05.26 -
“凤凰惠康”知识产权海关?;?/em>备案获核准
近日,湘西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凤凰惠康”商标权的知识产权海关?;?/em>备案申请获海关总署核准。这是我州继酒鬼酒后第二批通过知识产权海关?;?/em>备案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海关?;?/em>,是指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em>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实施的?;?/em>。通过备案后,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
发布时间:2021.07.16 -
机器利用数据行为构成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经济分析
下降的情况下,数年不变的法定许可费会不会不当损害机器学习者投资开发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激励? 显然,决策者在决定著作权人应否控制将作品用作数据的行为时,需要全面比较产权保护的效益与成本,才能作出正确的选择。本文第二部分探讨未经许可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作品会侵犯哪些著作权能。第三部分分析在何种条件下宜通过合理使用机制排除权利人对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者的数据利用行为的控制,指出为实现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的技术功能
发布时间:2024.04.23 -
版权法定与版权交易的意思自治
《著作权法》具体权项进行适用。而且,就有限的观察而言,仅在《著作权法》没有规定国际公约要求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与有线广播权的情况下,或者在需要?;?/em>符合特定条件的“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时,该条款才得以适用。由是观之,在结果意义上,我国《著作权法》也不允许随意创设版权种类。如果双方约定的权利不完全符合法定内容,可否予以认可以及在何种范围内予以认可,实际就是可否超越法定权利而任意创设版权种类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09 -
国知局印发《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em>工作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em>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em>工作方案.pdf》(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逐项对照《工作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并分别于2024年5月15日、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细化措施、半年
发布时间:2024.05.11 -
自定义型号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清楚的影响
【裁判要旨】 权利要求中使用自定义型号通常应当受到限制,只有在不适宜用文字表述,或者使用自定义型号比使用文字表述更加清楚、简要的情况下才应允许使用,且该型号的特定含义必须能够从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获得唯一正确、合理的解释,以确保其所限定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足够清楚。 【关键词】 行政 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 权利要求 保护范围清楚 自定义型号 【基本案情】 李某飞系申请号
发布时间:2024.06.27 -
电子地图版权保护的实践观察与学理回应
目次 · 引言 一、版权?;?/em>客体是什么 二、可版权要件有哪些 三、行政审批是不是可版权要件 四、权利归属于谁 五、如何判断侵权与否 六、合法来源抗辩是否成立 七、结语 引言 伴随着人们出行频率的递增和生活方式的转变,获取更多地理信息知识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各类数码化、智能型的电子地图产品应运而生,也就不免会引发一些法律纷争——涉嫌盗用、剽窃他人在电子地图产品上的智力创作成果。相较于其他侵犯版权的
发布时间:2024.08.26 -
确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时的考量
【弁言小序】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em>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23)》(下称审查指南)实质审查部分中规定,权利要求的?;?/em>范围应当根据其所用词语的含义来理解。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中的用词应当理解为相关技术领域通常具有的含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说明书中指明了某词具有特定的含义,并且使用了该词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由于说明书中对该词的说明而被限定得足够清楚,这种情况也是允许
发布时间:2024.10.08 -
权利要求撰写明显错误对保护范围是否清楚的影响
【裁判要旨】 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后能够确定权利要求的撰写存在明显错误,且能够确定唯一的正确答案的,原则上应当认为权利要求?;?/em>范围清楚。当事人仅以存在该明显错误为由主张权利要求?;?/em>范围不清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键词】 行政 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 权利要求 ?;?/em>范围清楚 明显错误 【基本案情】 张某系专利号为201320862896.5、名称为“全自动拼板式制盒机”的
发布时间:2024.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