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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驰名商标侵权案
原告: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诉北京神州通才国际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案情】 原告神州数码公司自2000年成立后就开始使用“神州数码及图”商标,并于2004年9月获得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9类计算机相关商品上。2008年,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计算机培训服务中以网站、报刊、学员证等形式使用“神州数码及图”商标。原告认为,“神州数码及图”商标已经构成驰名商标,被告在不相类似的服务上使用该
发布时间:2010.04.19 -
商评委对案件是否符合受理形式要件负有审查义务
本案要旨 虽然商标驳回复审程序是由商标申请人所启动,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理由和证据,但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作为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程序的审查机关,对于行政相对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受理驳回复审程序的形式要件应当负有审查义务。若商评委受理相关案件后,发现案件存在不应予以受理的法定情形时,应当通知行政相对人,给予其补救的机会。 案情 第7355312号“索飞娅”商标(下称
发布时间:2013.09.04 -
二审判决后引证商标被撤,驳回复审商标应予核准
案号: 再审:(2015)行提字第4号 二审:(2013)高行终字第977号 一审:(2012)一中知行初字第3366号 商评委:商评字(2012)第13352号 裁判要旨: 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中,申请商标的注册程序尚未完结,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申请商标是否应予核准注册的事实基础发生根本性变化,即本案中唯一的权利障碍已经消失,若仍以二审判决作出时的事实状态为基础去考量申请商标是否应予核准注册,将
发布时间:2016.03.01 -
2015年商标行政复议典型案件
一、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不服商标局核准第1348055号“无印良品及图”商标地址变更及转让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案 案情简介:第1348055号“无印良品及图”商标(以下称涉案商标)由杭州下城区立波皮具商店于1998年9月28日申请注册,商标局于1999年12月28日注册公告。2007年5月25日杭州下城区立波皮具商店申请地址变更,商标局于2007年7月25日予以核准。2011年8月19日,杭州
发布时间:2016.08.25 -
这种行为属于混淆使用吗?
作者:湖北省随县工商局 罗先艳 2014年11月,湖北省随县工商局接到随州市八方饮品科技有限公司举报,称C公司直接使用八方公司定制的印有众吉商标标识的纯净水桶灌装纯净水销售,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C公司仓库存放有23桶带有众吉商标标识的纯净水,桶身上没有产品标价,依法扣押了C公司的涉嫌侵权产品。 经查,C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4日,是一家
发布时间:2016.09.12 -
江苏法院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中(含商标案件)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8、程春颖诉张涛、人保南京分公司网络约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9、全朝晖、韦军等九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10、如皋市金属冷拉型材有限公司诉如城街道办事处、如城街道宏坝居委会等房屋拆除行政强制案 一、韩彩菊等六人加入境外诈骗团伙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8月26日期间,蔡秉喨(又名蔡可名,由台湾另案处理)等人
发布时间:2017.01.18 -
对在先著作权权属的认定法院可以适用推定
在商标异议案子当中,主张被异议商标损害他人在先著作权的案件,是涉及在优先权利条款的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类型之一。 如果异议人主张享有在先著作权时,应当对著作权的归属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在“华歆牛排”商标
发布时间:2016.09.30 -
损害商标显著性的行为可构成商标侵权
作者:张玲玲 北京知产法院法官,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 本文将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七)项规定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切入,探讨对普通商标显著性损害可构成商标侵权的判断因素。 显著性是商标的本质属性。人们谈及显著性,大多是从商标可注册性角度进行论述,除涉及驰名商标淡化外,鲜有论及损害普通商标显著性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司法实践中,被诉
发布时间:2017.08.28 -
输“IPHONE”,赢“facebook”,法律条款选择很关键
是存在差异,而正是这一差异导致两案截然不同的结果。为更好地对这两起案件做对比分析,笔者在此还是先简要介绍一下这两起案件。 “IPHONE”案① 苹果公司早在2003年、2006年就在第9类“计算机硬件、电话机、手提电话”等商品上获准注册“IPHONE”商标、“i-phone及图”商标(即涉案引证商标)。新通天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新通天地公司)于2007年9月29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
发布时间:2016.05.24 -
如何判定商标是否通用名称化?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谭乃文)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般情况下,商标的通用名称的显著性很低,无法阻止他人的合理使用,因此除非该标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否则不得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注册。 在司法实践中,某件标识属于通用名称还是商标的纠纷事件屡见不鲜,往往引起行业内的关注。如“解百纳”红酒商标、“双黄莲蓉”月饼商标等。另一方面,原来
发布时间:2016.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