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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审查立体商标的非功能性与显著特征
2001年,我国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其中明确将立体商标纳入?;し段?,将三维标志与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作为商标要素予以列举。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立体商标仅指由三维标志或含有其他要素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 实务中,立体商标的注册申请相较于普通商标复杂一些,部分申请人往往因提交的立体商标申请资料不合格,被要求补正或最终被驳回。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申请人未提交三维视图
发布时间:2020.09.08 -
“84消毒液”如此之多,商标到底属于谁?
面对疫情,酒精、免洗洗手液、84消毒液等等消毒用品已经成为大家常用的防疫用品,很多人只知道84消毒液消毒效果好,却不知它因何得名,更不了解其背后的一段商标故事?!?4”是什么意思? 在众多的消毒产品中,“84消毒液”无疑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一款杀毒产品。也有很多小伙伴疑问:为什么84消毒液叫“84”,而不是“911”、“285”或者别的数字。 1984年,地坛医院的前身北京第一传染病医院研制成功
发布时间:2020.02.28 -
混淆可能性标准在商标侵权认定中的适用——兼论反向混淆理论的适用
作者|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冯术杰 商标因其识别功能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混淆可能性就成为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煜赡苄员曜迹诶砺凵纤坪鹾芮逦?,但其在我国的司法适用中却存在多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为认定方法简单而僵化,未能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作为认定依据;相关事实认定不清,未能尊重市场环境和商业规律;对于混淆的不当扩张解释。 混淆可能性的认定方法 2013年商标法修改之后,混淆
发布时间:2020.04.28 -
“papi酱”能否破解商标难题?
“我是papi酱,一个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女子。”2016年,以“papi酱”为艺名的姜逸磊一条视频广告拍出2200万元的天价,使她成了名副其实的“网红”,当年其授权经纪公司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原为量子文化传播徐州有限公司,2016年4月25日变更为现名称,下称泰洋川禾公司)在短视频娱乐文化领域相关商品或服务上提交了多件“papi酱”商标注册申请,但因他人在先确权的“PAPI酱”等商标
发布时间:2020.07.20 -
壶关旱地西红柿结出富农“红玛瑙”
西红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壶关县紧紧围绕打造“中国北方旱地西红柿之乡”的目标,持续提升壶关旱地西红柿的品牌影响力。2019年召开的中国·壶关首届旱地西红柿文化节上,正式发布了“壶关县旱地西红柿”品牌标识。68岁的店上镇村民景交堂摘得该届旱地西红柿文化节的“柿王”桂冠,并得到政府给予的5000元奖金。 2016年,“壶关旱地西红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准注册,为“壶关旱地西红柿”的品牌长卷添上了浓墨重彩的
发布时间:2020.08.26 -
刍议以利润损失计算赔偿数额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作者| 蔡卓森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有权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确定赔偿数额。根据优势证据原则,权利人举示的证据若足以证明其实际损失并非难以确定时,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其主张的实际损失的计算方式。在计算实际损失时,宜适当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必要时辅之以经验法则和日常生活常识,同时贯彻比例协调原则,酌情扣除与利润损失无关的部分,最终确定的赔偿
发布时间:2020.09.17 -
“王者荣耀”商标无效行政案线上开庭
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了全世界,在人们积极抗击疫情的同时,线上消费娱乐尤其是手游异?;鸨?,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基于“MOBA类游戏”电竞对战特点推出的“王者荣耀”就是其中一款。2020年3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涉及“王者荣耀”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线上开庭进行了审理。 2018年6月19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第18379954号“王者荣耀”商标
发布时间:2020.03.19 -
如何避免在欧盟商标(EUTM)被抢注
众所周知,百度公司是中国互联网搜索引擎业务的霸主。不过,即使像百度公司这样在中国最有实力的企业,如果事先不做好品牌宏观的布局,由于其自身及“Baidu”商标享有的知名度,也很难避免在欧盟、俄罗斯等地遭遇商标被抢注的后果。 让我们从百度公司在欧洲的商标撤销申请碰壁说起。早在2006年欧洲一家名不见经传的荷兰小公司(CKLHoldings N.V.公司)即持有了“Baidu”商标,据该公司常务董事
发布时间:2020.03.26 -
“我要学习去”为何不宜注册为商标?
商标的显著性,在我国《商标法》条文中表述为“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是指该标志使用在具体的商品或服务上时,能够让消费者觉得,它与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出处有关。[1]按照大类来分,显著性包含两类,即“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其中,“固有显著性”类标识一经与特定商品相结合,消费者会立即认为它们指示了该特定商品的来源,商标注册申请人无需就它们具备商标的显著性进行证明。[2]而“获得显著性”类标识则因
发布时间:2020.04.07 -
澳大利亚专家介绍人们在提交国际商标申请时应注意到的问题
一般来讲,那些试图在其他国家为自己的商标寻求保护的澳大利亚企业可以采取下列两种申请形式: 委托当地的代理律师在每个目标国家中都递交自己的申请(即“直接方法”);或者提交一件同时指定了多个目标国家的国际申请(即“《马德里议定书》方法”)。 什么是国际申请 国际申请指的是申请人根据一个源自《马德里议定书》的国际商标制度所提交的申请。上述《马德里议定书》是一个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管理
发布时间: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