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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我国发明专利申请140.1万件,授权45.3万件
1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2020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了2019年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年度统计数据。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指标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持续提升。 在专利方面: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40.1万件。共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36.1万件。在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中,职务发明为34.4万件
发布时间:2020.01.16 -
国知局:8.25日起不再代征代缴专利印花税业务
8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印花税征缴业务调整的公告。公告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业务,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9年8月24日(含)之前的印花税,应按现行规定缴纳。自2019年8月25日起,纳税人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办理。
发布时间:2019.08.15 -
“手持式智能终端”专利案尘埃落定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就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商米公司)与深圳市勤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勤智公司)、上海跃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跃臣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米公司享有的“手持式智能终端(V5)”(专利号:CN201530562236.X)(下称涉案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勤智公司赔偿商米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开支3.9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0.04.1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四)项中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七)项中的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
发布时间:2016.11.16 -
设计上?!?em>设计”了谁
2014年,原告艺博公司与被告Media 10公司联合主办了“2014【设计上?!抗?em>设计创意博览会”,内容为现代家具及相关艺术品的设计展。在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展会手册上印有设计上海标识,并标注展会名称“设计?上?!被颉?em>设计?上海2014”。多家杂志和网站均对此进行了报道。 该次展会后,被告Media 10公司为举办2015年展会,委托被告新美阁公司为其申报批文、租赁场馆等,但未与原告再次合作
发布时间:2017.12.20 -
判赔100万!小狗公开斥责戴森不正当竞争后被判专利侵权
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戴森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戴森公司”)与北京中芯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芯线科技”)等侵害外观设计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两份判决书分别显示:小狗电器互联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小狗电器”)赔偿戴森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000元及合理开支85317元。 今年9月8日,小狗电器官方微博曾发布过一则律师函,斥责戴森不正当竞争行为。小狗电器表示,戴森利用
发布时间:2020.11.05 -
西安中院判决太白酒未侵犯西凤酒外观设计专利权
龙”和“凤”,是陕西省本地知名白酒企业“太白酒”和“西凤酒”的外观设计特点,西凤酒公司因太白酒一款外观设计与西凤酒其中一款外观相似,要求宝鸡市知识产权局裁定太白酒涉嫌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一审作出行政判决,撤销被告宝鸡知产局作出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处理决定。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太白酒公司与第三人西凤酒公司都是陕西本地具有悠久酿酒历史和消费者美誉度的白酒
发布时间:2021.04.12 -
十大案件 | 评析“用于移动通信终端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针对专利权人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的名称为“用于移动通信终端的图形用户界面”(专利号为ZL201830455426.5)的外观设计专利, 上海触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请求人)、上海萌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请求人)先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作出44580号和44582号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设计1-设计7无效,设计8-设计10维持有效的结论。 涉案专利包含10项相似设计
发布时间:2021.08.26 -
涉“人体感应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涉“人体感应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浙02民初341号 二审案号:(2020)浙民终1284号 裁判要旨 对于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一般情况下形状对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故在对立体产品进行相同或近似的判断时,应以形状为重点;如果其形状属于惯常设计或已被在先设计所公开,则图案、色彩对整体视觉效果通常更具有影响。请求?;ぱ丈耐夤?em>设计专利的侵权比对,仍应考虑形状设计特征的
发布时间:2021.12.31 -
需授权访问的网络空间信息是否构成现有设计或者现有技术的认定
需授权访问的网络空间信息 是否构成现有设计或者现有技术的认定 ——(2020)最高法知行终422号 【裁判要旨】 QQ空间、微信朋友圈等需授权访问的网络空间中的信息是否构成现有设计或者现有技术,应当综合分析该网络空间的主要用途、信息的上传时间及公开情况等因素,以专利申请日前该信息是否处于公众想获得就能够获得的状态为标准作出判断。需授权访问的网络空间以商业用途为主的,可以推定其对所有人公开,但有
发布时间: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