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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不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抵触申请,但可构成现有技术
【判决要点】 抵触申请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重复授权。因重复授权情形原则上仅会出现在相同的保护客体之间,因此,发明与实用新型之间可互为抵触申请,而外观设计则不会构成发明、实用新型的抵触申请,但可以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现有技术。 原告:中山市泰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宝公司)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 第三人:邱惠鹏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行初字第
发布时间:2017.01.16 -
数字认证技术助力文创版权?;?/h4>
文创设计与知识产权都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虽然二者属于不同范畴的概念,但文创设计是一种创造性的知识行为,其成果以知识产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渗透到科技、文化等广泛领域,与知识产权具有内在一致性和必然联系。如何更好地对文创设计产品进行知识产权?;ひ恢笔茄Ы?、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日前,由“互联网+”知识产权?;ち酥靼?,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发布时间:2019.05.17 -
菲律宾鼓励各行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
2019年10月26日,菲律宾半导体与电子业公会(SEIPI)举办了一场会议。在此次会议中,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向本国电子行业的企业发起了挑战,敦促其在该知识产权机构递交首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IPOPHL还强调了电子行业应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实现其为2030年设定的500亿美元出口额的目标。此外,该知识产权机构还表示,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这种知识产权的法律已经于2001年通过
发布时间:2019.11.25 -
从“三金”案试析外观设计专利权和企业名称权冲突的判断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陈淑惠 钟华 【弁言小序】 请求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金公司)针对专利权人大英太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大英公司)的名称为“包装盒(新三金透皮贴)”(专利号:ZL201630482177.X)的外观设计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过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涉案专利和请求人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企业名称权相冲突为由作出了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第
发布时间:2019.12.05 -
路虎、江铃“陆风X7”外观专利无效案再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0.01.09 -
评析“越野车(陆风E32车型)”及“机动车辆”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判断主体认知水平与判断原则 由于涉及各自车型上市,捷豹路虎有限公司(下称路虎公司)和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江铃公司)相互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案件受到社会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后,两家公司的纷争暂告一段落。针对江铃公司拥有的第2013305282265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第一无效宣告请求人路虎公司和第二无效宣告请求人杰拉德·加布里埃尔
发布时间:2017.11.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0年上半年知识产权数据
7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半年统计数据,以及这些数据体现出的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趋势和进展情况。 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指标符合预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保持平稳。 主要数据统计 在专利方面: 2020年上半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68.3万件;共授权发明专利21.7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发布时间:2020.07.10 -
首例支持行为保全复议裁定书
编者按:2025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开了一起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行为保全复议案,认定涉案行为保全申请符合准许条件。该复议裁定系最高法知产法庭作出的首例支持停止被诉侵权行为的行为保全复议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最高法知民复3号 复议申请人(行为保全被申请人):无锡芯某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复议申请人(行为保全被申请人):北京驰某
发布时间:2025.01.09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登记不符合诚信原则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编辑按:2025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案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登记应恪守诚信原则,指出: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其取得、行使和处分依法均应当符合诚信原则,布图设计专有权人在申请登记时严重违反诚信原则的,应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2)最高法知行终472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5.03.12 -
包装“撞脸”就一定属于抄袭吗?
商品的包装装潢作为一种商品标识,尤其是经过长期宣传和使用而拥有一定知名度、显著性的包装装潢,某些不诚信的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包装装潢,易造成公众混淆和误认,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近日,雁塔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及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回顾 原告某生物科技公司致力于玻尿酸全方位护肤研发,并率先使用一体灌装的次抛剂型,润某颜是原告旗下的功能性护肤品品牌。原告精华液的包装装潢设计
发布时间:202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