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植物新品种
-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利能否认定为侵犯专利权?
【案情简介】 2000年5月1日,由山东省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莱州市农科院)自行培育的“登海9号”玉米杂交种被农业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品种权号为CNA19990061.2。2001年1月15日,农科院将“登海9号”玉米杂交种品种权转让给了山东省登海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海种业),该变更申请已在2001年第2期《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公报》中予以公告,并于2001年4月6日缴纳了品种权维持年费
发布时间:2014.04.02 -
品种权人在植物新品种非审定区域可否获得赔偿?
作者 | 于佳虹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案主要涉及品种未获被诉侵权地审定,品种权人在该区域是否存在损失,应否获得赔偿等问题。 该案中,张民阁主张,元丰化肥门市销售的水稻种子侵害其“临稻16”植物新品种权。元丰化肥门市则辩称,其销售的是“扬粳687”水稻种子,不是“临稻16”,且涉案“临稻16”水稻品种仅获山东省审定,尚未通过江苏省审定,不能在元丰化肥门市的所在区域进行推广、销售,故张民阁
发布时间:2017.07.13 -
权利用尽原则对植物品种权行使的限制
作者 | 陈芳华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该案涉及被告在原告独家许可销售区域内销售区域串货品种,能否适用权利用尽原则的问题。 对此,一、二审法院认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发布时间:2017.08.03 -
品牌企业如何通过海外并购获得更多国际市场话语权?
,最初看重的就是先正达在全球领域大量的先进农药技术专利、种子培育方法专利、种子的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中国化工认为,这些是自己最为需要的,也是企业发展最为重要的资产。虽是无形资产,却是最关键的资产。买到的知识产权,就是为自身的创新构筑了更高的台阶。登高望远,可明大势,高起点创新,就是进入领跑行列的捷径。因此,中国化工收购先正达,就有了非同一般的意义。 海外并购,成功的范例总是引人关注。近年来,三胞
发布时间:2017.07.14 -
美人榆打官司4年半获赔20万 维权花费300万
美人榆“打官司”,历时四年半艰难胜诉 “林业植物新品种维权第一案”折射出新品种知识产权?;つ?近年来,一种叶色金黄且可“打扮”成不同造型的景观树,在北方许多城市绿化景观中迅速风靡。这个景观树不仅外观喜人,还有个好听的名字--美人榆。因为景观效果好,美人榆越来越受到各地园林部门青睐,其苗木生产、繁殖和交易、使用市场也随之扩大。 然而,曾经培育出美人榆这个植物新品种的科研工作者们却喜忧参半。喜的是
发布时间:2016.06.03 -
李菊丹:植物新品种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
内容提要 证明责任的分配和证明标准的设置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内容,对侵权诉讼结果产生重要影响。2021年《种子法》的修改,扩大了品种权的?;し段В映ち吮;ち刺?,为权利人提供了更多的权利主张机会,有助于降低维权取证的难度,但没有改变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也没有降低证明标准。为有效便捷运用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保障育种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建议应根据植物品种间的实际关系在《植物新品种?;ぬ趵分忻魅贰坝胧谌?/p>
发布时间:2023.05.31 -
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经营权相辅相成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不构成“私人非商业性使用”的种植无性繁殖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属于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侵权行为,同时指出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与保障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法经营及其经营权益相辅相成,只有尊重种业知识产权,才能促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动力。 扬州杨氏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果业公司)于2014年11
发布时间:2023.03.30 -
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三批)
表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种业知识产权?;?,通过持续加大育种权利司法?;ちΧ?,进一步明确涉种子案件的司法政策,不断健全种业知识产权?;さ奶逯苹频却胧?,更好激励种业创新,助力种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新收植物新品种案件比2021年大幅增长115%,体现出修改种子法、发布种业阵型行动方案,出台新的植物新品种司法解释,连续发布典型案例等综合举措对行业维权意识和信心的明显增强
发布时间:2023.04.03 -
2023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3年5月24日,农业农村部在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发布了2023年农业植物新品种?;な蟮湫桶咐?。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是从近两年已结案的100余件植物新品种?;ぞ婪装讣?,综合考虑案例的社会影响力、反映问题的代表性、法律适用的典型性、作物种类的多样性等因素,遴选出2023年农业植物新品种?;な蟮湫桶咐ㄋ痉ū;ぐ咐?件、行政执法案例3件、品种复审案例3件。这是农业
发布时间:2023.05.25 -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的DUS测试?
DUS是植物品种的特异性(distinctness)、一致性(uniformity)和稳定性(stability)三个单词的首字母缩写。 DUS测试是由国家设立或认可的机构依法定程序和标准对植物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的活动。 在程序上,DUS测试的结果构成确认某一植物品种是否符合植物新品种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某一植物新品种能否通过种子行政机关进行的品种审定的主要依据
发布时间: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