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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标准必要专利组合全球FRAND许可的若干问题 ——英国最高法院最新判决之译介与释评
,ETSI要求成员公开其持有的可能用于通信标准的任何专利。同时,根据ETSI的知识产权政策,标准必要专利的所有人必须作出不可撤销之承诺,同意以“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fair,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简称FRAND原则)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这就使得通信公司能够实施那些受标准必要专利所?;さ募际酰ɡ腥艘餐蹦芄换竦霉降木没乇?。 (一)无线星球
发布时间:2020.09.03 -
浅析竞争管理机构实践中的专利池
产生反竞争效应;如果是,是否有必要采取限制措施,以实现超过这些反竞争影响的竞争性好处。 “FRAND”协议 为了防止专利池的联盟成员之间的串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其他竞争者,国际标准组织SSOs(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提出了“FRAND”政策,即,公平、合理和不带歧视性许可条款,也称为“FRAND”声明。其内容包括,专利持有人要参加制定标准,需要
发布时间:2020.03.13 -
华为和中兴与Conversant之间的FRAND案件延期审理
英国高等法院法官赫肯(Hacon)已确认,在新冠病毒疫情持续期间,不能以书面意见为主要依据对普通法案件进行远程审理。 赫肯的裁决意味着一起有关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专利许可案的庭审至少要延迟到2020年10月。 该裁决为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院在Covid-19疫情持续期间进行庭审提供了有用的参考。 争议案件与FRAND纠纷 赫肯3月25日发布的裁决是Conversant无线许可公司(以下
发布时间:2020.04.08 -
涉外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裁决的管辖权争议与中国因应
院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例确立法院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裁决具有管辖权,另一方面通过《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的修订为法院在此类案件中行使积极的管辖权创设了更为多元的依据和灵活的空间。 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管辖权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简称SEPs)许可纠纷是典型的涉外法治问题。其不仅关涉FRAND(Fair, Resonable and
发布时间:2024.01.08 -
标准必要专利合FRAND许可层级选择的法律规则
无益于技术标准化活动演进。 (二)自发形成特殊的市场交易机制 要激励权利人与实施者能在技术标准化活动中获得更大好处,市场主体自发形成特殊的市场交易机制,它以FRAND(Fair,Reasonable and No-Discriminatory,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声明与标准组织知识产权政策为核心。 1、市场主体自发采取“先实施专利,再议许可价格”的特殊交易模式,改变了既往“先议许可价格,再实施专利”的通常
发布时间:2024.02.02 -
欧盟就全球专利费率设定问题向WTO指控中国
第一步。如果在60天内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欧盟可以进入诉讼阶段,并要求WTO设立专家组对问题作出裁决。 中国法院并非唯一曾对全球公平、合理、非歧视(FRAND)费率主张管辖权的司法机构。在欧盟,统一专利法院(UPC)和德国国家法院也曾通过要求实施者签署全球专利组合许可,以避免在各自欧洲司法管辖区被禁令的风险。 相关事件的后续进展,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将持续关注。
发布时间:2025.01.21 -
FRAND临时许可证的兴起??
标准必要专利(SEPs)是全球技术市场的核心,尤其在4G/5G通信领域。尽管SEPs确保了技术互操作性,但也引发了重大许可挑战。众所周知,为遏制潜在滥用行为,SEP持有者必须承诺以FRAND条款(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其专利。然而,如何界定“公平”与“合理”仍存在争议。 这种不确定性助长了国际“择地行诉”现象:SEP持有者倾向于选择更易获得禁令救济的司法管辖区(如德国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而
发布时间:2025.04.22 -
诺基亚在印度对海信、宏碁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背景:春季,诺基亚确定与海信、宏碁和华硕技术的许可讨论无疾而终,在统一专利法院(UPC)、德国、美国和巴西对这三家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本周,宏碁诉韦德案(Acer v.诺基亚 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许可)案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 (EWHC) 浮出水面。诺基亚在这些案件中主张的专利与视频编码有关。 最新消息:今天,诺基亚发布了一份声明,根据该声明,该公司“正在德里高等法院
发布时间:2025.06.18 -
FRAND条款(声明)的效力分析
(作者:陈建民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FRAND条款的效力主要是对专利权人的制约,要求专利权人在签署FRAND条款后,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拒绝标准的实施者与其就专利许可进行谈判,有义务以FRAND的条件与标准的实施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在标准的实施者做出愿意支付合理使用费的意思表示和积极行为后不能行使专利的禁止权。而对于标准的实施者而言,主动作出获得专利许可的意思或支付部分使用费的行动也是建立
发布时间:2016.04.18 -
英国法院未支持IDC 3.37亿美元全球许可费主张
。 这是英国法院第二次作出全球FRAND费率判决,紧随英国最高法院对无线星球案(Unwired Planet)的裁决。 IAM指出,这一全球价格更接近于联想提出的8000万美元报价,而非Interdigital提出的3.37亿美元的主张,后者的平均价格为2.085亿美元。然而,Mellor法官声明,原告和被告的报价都不是“FRAND或在FRAND范围内”。 在费率设定方法问题上,法官也对
发布时间: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