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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发明专利确权案
提升用户体验度为核心研发目标的GUI(图形用户界面)人机交互技术领域,由于基础技术手段较为成熟,其创造性往往体现在由应用场景、操控对象、操作手段组合形成的整体对交互体验的影响。如果人机交互技术方案中的若干技术特征相互依存并具有协同作用,能够依赖整体实现某一功能并产生了相应的技术效果,则在创造性评价中应当考虑该协同作用。本案虽然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公开了拖拽移动对象的视觉显示方式,但并未公开涉案专利
发布时间:2024.07.30 -
浅议有机分子复合物发明的创造性评判
权利要求中比较小众且独特的类型,虽然其结构形式上与药物盐较为接近,都是通过多种分子基于非共价作用力而形成,但由于作用力的强弱不同,药物成盐的可预期性更强,化合物能否与所述助溶剂分子形成稳定的有机复合物可预期性则较低。 02【理念阐述】 有机分子复合物创造性评价中容易引发的争议点主要在于现有技术是否存在形成有机复合物的技术启示、专利申请形成的有机复合物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通常
发布时间:2025.11.18 -
爱拼与学而思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数据,也不在其数据编辑的结果上。首先,爱拼公司花费巨大人力和物力对巨量的数据进行收集和编辑,如仅仅是从数据中发现事实并表达,若无独创性显然是无法取得著作权保护的;其次,如果爱拼公司仅仅是对采集的不同格式的数据转换成统一的格式再外化为图表,设计这种格式或图表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属于创造性行为,则相应的图表也应当属于不具备独创性的通用图表。一审法院认为,爱拼公司编辑的图表所表达的内容和使用功能,包含爱拼公司
发布时间:2018.09.11 -
从显系模仿谈创造性的判断
作者:杜衡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协江苏中心副研究员 一、问题的引出 美籍历史学家黄仁宇说:“macro-history(大历史)这名词纵是新颖,已乏创意,因为‘宏观经济学’(macroeconomics),由来已久……(将宏观微观)改称大小,转用于历史,显系模仿而非发明”。【1】此番自谦中所涉及的概念,虽不是专利法中的术语,却也能与之高度对应,在不经意间提供了一种判断发明创造性的直观思路——是否显系
发布时间:2018.05.21 -
马库什权利要求的修改及创造性判断标准评析
马库什权利要求(Markush Claim)是医药化学领域一种常见却又特殊的权利要求。而长期以来,基于对马库什权利要求的属性界定不同,各级法院在权利要求的修改以及创造性评价标准等问题上的观点并不一致。最高院在第一三共株式会社专利无效案((2016)最高法行再41号)中对上述问题确立了相对较为明确的标准。笔者试图对第41号判决作出梳理和探讨,抛砖引玉,希望能对马库什权利要求的修改和创造性判断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9.01.31 -
“充电器租售机”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案评析
一、引言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了2018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其中有四个案件涉及实用新型专利。“充电器租售机”无效案涉及实用新型的创造性特殊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为实用新型创造性判定中如何准确把握相近技术领域的技术启示提供了参考思路。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了专利权利要求中除主题名称之外的整体架构时,将二者的技术领域认定为相近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概括为
发布时间:2019.08.21 -
创造性评价过程中的整体性视角分析
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也就是说,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在运用“三步法”进行创造性判断时应当遵循整体性原则。 但是,在审查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审查员常常会将所认定的区别技术特征从所要求?;さ募际醴桨钢蟹掷氤隼矗铝⒌亟们鸺际跆卣髯陨碛胂钟屑际踅斜榷?,即仅判断该区别技术特征自身是否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常用技术手段,而并没有考虑该发明所涉及的全部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所能
发布时间:2019.06.20 -
与在原单位所参与的技术研发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归属认定
作者 | 顾正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离职员工在原单位参与过与涉案专利有关的技术支持、技术标准制定、技术方案的修改等工作,其以在原单位工作过程中接触和了解的特殊技术信息、技术缺陷、技术改进需求等内容为基础申请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该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应归原单位所有
发布时间:2020.05.28 -
澳大利亚将废止创新专利制度
针对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此前对该国知识产权制度所作出的调查报告,澳大利亚政府近期对外公布了其答复意见。上述调查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包括:废止澳大利亚创新专利制度、进一步提高专利创造性步骤的门槛标准,以及替换掉当前涉及版权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形。 废止创新专利制度 与标准专利相比,创新专利对于创新标准的要求相对较低,能提供为期8年的?;て冢ū曜甲ɡ梢蕴峁?0年的保护期)并且能提供与标准专利完全一样的救济
发布时间:2017.12.01 -
浅析化合物创造性评价中显而易见性的判断
化合物创造性的判断是药物专利权无效挑战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合议组会遵循三步法的评价方式,依据无效请求人提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确定要求?;さ幕衔镉胂钟屑际趸衔镏涞慕峁共钜?,结合化合物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然后基于所述技术问题,判断现有技术是否提供了相应的技术启示,亦即判断要求?;さ幕衔锒杂诒玖煊蚣际跞嗽崩此凳欠裣远准?。 显而易见性的判断是得出审查结论前的最后一步
发布时间:2023.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