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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芒咖啡vs烟台鼎拓餐饮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7.07 -
市监总局集中发布一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
桑葚燃咔果冻”用户,上述评论系虚假用户评价。 2024年12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条第一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杭州杰福文化传媒
发布时间:2025.07.09 -
萌娃变身“东方青苍”,你以为的“蹭IP”可能侵权!
电视剧《苍兰诀》热播之际,某商家未经授权借势宣传并推出儿童版“苍兰诀”主题摄影套餐,将剧中爆火的“水云天”“司命殿”场景搬进影楼,男女主角“东方青苍”“小兰花”同款服饰穿在萌娃身上,吸引家长和小朋友拍摄同款写真,商家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回顾 电视剧《苍兰诀》一经播出,便广受观众喜爱,并多次引发网络社交媒体
发布时间:2025.07.14 -
“依药”攀附“伊药”商标及字号,商家玩谐音梗蹭“名牌”构成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
同业竞争关系,理应知晓“伊药”字号及商标在行业内的影响力、知名度。B药房公司及其连锁药店擅自在经营的店铺中使用“依药”及“依药”标识的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其行为侵害了A医药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将“依药”商标及字号作为其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进行登记和使用,极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A医药公司存在特定关系,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A医药公司遂将B药房公司及其连锁药店诉至法院,请求
发布时间:2025.07.14 -
恶意仿冒乐淇苹果“火箭筒”包装,构成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 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8.18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免费直播AI课程虚假宣传案例
”,从没见过有人中手机。经调取抽奖程序的后台数据,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在设置奖池时,偷偷把“特等奖”的中奖概率调成了0。也就是说,那部让人心动的苹果手机,从一开始就只是个“画在墙上的饼”,永远不可能被人摘走。 针对当事人对AI课程的销售状况及培训效果作虚假的商业宣传和采用谎称有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
发布时间:2025.09.18 -
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第三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
套餐内医疗服务,视频展示套餐销售情况系虚假交易,视频中所涉套餐的体验评价系编造。 今年8月,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沉浸机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经查,上海沉浸机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自
发布时间:2025.09.24 -
热销的“老字号蟹生汁却“不是那个味儿?竟是高仿!法院判了
销售过江蟹生调味汁”。之后,该公司依法对涉事调味品公司、供应链公司、蔡某和商贸公司提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之诉。 瓯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诉侵权标识“周氏阿外楼”中的显著部分为“阿外楼”,与案涉注册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阿外楼”相同,构成近似?!鞍⑼饴ァ弊趾庞肷瘫昃哂薪细叩闹?,阿外楼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亦有菜品江蟹生等使用到类似调味料,被控侵权商品上突出使用“阿外楼”文字,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
发布时间:2025.09.28 -
刷单?刷量?刷好评?后果很严重!通过买卖两侧平台组织刷单刷量,如何定性?
电商平台的评论区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评论,查看“评论”成为消费者进店购买时必备功课,激烈竞争下的商家渴望收获好评,部分不法商家组织“水军”对商品刷单刷量,眼花缭乱的“好评”之下,真实评论愈发难以被看到,评论区沦为虚假宣传营销地。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日,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通过买卖两侧平台组织的,涉及国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的“刷单”“刷量”“刷好评”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回顾 某
发布时间:2025.09.29 -
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合肥某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某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二审判决书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行某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杭州互联网法院(2024)浙0192民初33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4月1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5年8月1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名某公司、欧某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梁*,上诉人木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丁*、许**,被上诉人
发布时间:202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