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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制度中商业使用的判断标准
作者:陈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要 旨 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激活商标资源,清理闲置商标,并非对商标注册人的惩罚。在判断所涉行为是否构成对商标的实际使用时,应从商标法的立法精神出发,只要商标注册人具有真实的使用意图并在商业活动中公开使用了注册商标,均应认定为实际使用。商标法并未禁止在同一商品上同时使用多个商标,但若该使用行为明显不符合商业惯例,且不能实现识别商品来源仅为规避
发布时间:2018.03.09 -
指牛仔裤图形商标遭擅自使用,LEVI’S起诉维权
因认为北京联合华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圣联服装有限公司未经其授权许可擅自在同类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利惠公司(全称LEVI STRAUSS&CO.)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LEVI’S&CO.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销毁所有库存侵权商品;二被告赔偿原告LEVI’S&CO.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万元;二被告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连续10
发布时间:2018.03.14 -
纽巴伦“N牌”商标二审行政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8)京行终704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格氏次街100号。 法定代表人丹尼尔·麦肯尼,高级法务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纽巴伦(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晋江市。 法定代表人丁奕武,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3.30 -
保健品公司取名“微信”二字 被判赔偿腾讯25万
3月29日消息,腾讯起诉安徽微信保健品有限公司,因其在企业名称上使用“微信”二字,并且销售产品也是如此。合肥市中院对此做出判决,要求安徽微信保健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腾讯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万元。 据报道保健品公司在企业名称上使用“微信”二字,销售产品也是如此。公司声称,企业名称经过工商登记,公司享有使用权。另外,腾讯公司的驰名商标不足于扩大保护到与之毫无关联的
发布时间:2018.03.30 -
“变形金刚”“遇险”!什么情况?
作为从上世纪80年代便风靡全球的动画,《变形金刚(Transformers)》承载着一代人童年美好的回忆。作为该动画出品方及品牌经营者,美国孩之宝公司(下称孩之宝公司)注册在服装等商品上的一件“变形金刚THE TRANSFORMERS”商标(下称系争商标),却险遭被撤销的风险。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的上诉,商评委此前对系争商标予以
发布时间:2018.04.02 -
“战马”斗“?!?红牛商标争夺战升级
红牛商标纷争再起波澜。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功能饮料创新发展大会上,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首次在公开场合回应红牛商标纠纷,称“红牛商标不存在商标到期问题”。对此,泰国天丝方面则直斥:“严彬所述内容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而在打口水仗的同时,作为红牛商标所有方的泰国天丝与红牛实际运营方华彬集团都没有闲着:泰国天丝计划在中国市场推出新版红牛;华彬集团则加大力度扶持旗下新品牌“战马”,欲将来能够替代红牛。 红牛
发布时间:2018.04.13 -
挪威品牌Rom & Tonik?的发展之路
,因为其在创意处理方面是最佳合作伙伴。该集团除了帮助我们设计了一个很好的标志和图形标识外,还在战略和设计发展方面给予我们帮助。其向我们问了关于我们公司的性质及未来的发展前景等问题。这使我们颇受启发。” 重要的商标名称 商标名称非常重要。首先,它必须突出、易于识别、既能进行商标注册又能作为域名使用。设计机构想出的商标名称为Rom & Tonik?。马茨认为这个商标名称很好,其理由如下:首先,它提到
发布时间:2018.01.24 -
使用商标时,一不小心商标共存会变成商标侵权
一般人都知道商标侵权,但是商标共存就不太清楚了。商标侵权是违法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起诉。下面汇桔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商标共存是什么?商标侵权和商标共存都有哪些区别? 一、商标侵权和商标共存的区别: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基于
发布时间:2018.01.24 -
耐克公司与工商总局商评委案再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6)京行再1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耐克国际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一审第三人:福建省晋江恒丰鞋服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人耐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克国际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福建省晋江恒丰鞋服
发布时间:2018.03.06 -
英国易捷集团未能阻止“Ezibike”商标在英国注册
英国易捷集团(easyGroup)未能阻止一家电动自行车公司在英国注册“Ezibike”商标。 众所周知,易捷集团是易捷航空(easyJet)的母公司,其子公司还遍布在运输和酒店等其他领域。 2016年11月,丹尼斯.韦尔(Dennis Ware)在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申请注册商标“Ezibike”。该商标指定的类别为第12和25类,涉及自行车相关产品,例如服装、座垫和水瓶架。 易捷集团
发布时间:2018.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