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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商标转让中的法律问题
(作者:周多 中粮集团高级法律顾问、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中国反侵权假冒联盟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 商标是承载企业商誉和商品声誉的符号载体。商标转让的本质是品牌价值在不同经营者之间的转移,往往通过相关公众心目中对旧品牌的重新关联来实现。形式上,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在商标注册证上或商标申请文件上的名义变更;实质上,商标转让的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的转让,关系着品牌以及与品牌相关的
发布时间:2017.03.10 -
商标共存协议只作为适用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考量因素
本案要旨 商标共存协议不能突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只能作为申请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考量因素。如果商品相同或类似而且商标相同或近似程度较高,非常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即使有商标共存协议,也不应当准许申请商标注册。 案情 2009年7月3日,项目管理协会有限公司(下称项目管理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在35类的部分服务上注册第7518037号商标
发布时间:2013.08.20 -
最高院多因素量化分析法:混淆可能性判定的终结者
作者:杜颖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在商标法律制度中,像商标显著性概念一样,混淆可能性概念也是既让人着迷,又让人无奈的迷思(Myth)存在。从重要性来看,二者无疑都是商标法律制度的灵魂:它们贯穿于商标法律制度之始终,从商标授权确权到商标侵权;它们是立法、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永恒而常新的话题。 笔者认为,在对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的混淆可能性规定进行合理解释,特别是体系化解释的
发布时间:2017.10.09 -
商标和域名的冲突及其法律解决
一、商标和域名冲突的表现形式 (一)域名抢注是二者冲突最外在的表现形式。善意域名抢注更多见于同一个域名标识部分有好几个商标权人,因为它们是在不同的商品种类和服务上,因为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不同,是可以相安无事的,但是域名不一样,是全球唯一的。实际上,善意的域名抢注是合法的,法律要规制的是恶意的域名抢注。 恶意域名抢注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只注不用”。域名注册人把域名当成商品,大量的囤积,特别是
发布时间:2017.10.19 -
“九江”商标遭恶意抢注 市政府派员赴京
由于“九江”字样被广东佛山九江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九江酒厂”)抢注为商标,1月22日至25日,九江市政府相关部门紧急派员赴京,向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政法委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制止抢注“九江”市名恶意行为的紧急函》。希望能制止这起恶意抢注事件,维护九江市形象。 佛山一酒厂商标傍名“九江” 据九江市政府办公厅相关人员介绍,早在1995年,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的九江酒厂就向
发布时间:2008.02.25 -
TRIPs协议下论我国地理标志[1]的商标?;?/h4>
摘要:TRIPs协议要求各国对地理标志进行周密的?;ぃ夜视RIPs协议而在新商标法中规定了地理标志的商标?;ぃü砸陨狭椒矫娴姆治?,提出了地理标志被注册为普通商标后的合理保护问题。 关键词:TRIPs协议 地理标志 商标 保护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古老的文明一代一代的传承下来。漫漫五千年中,有多少种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中国特色的传统产品更加彰显了我国如此灿烂的文化。在商品经济
发布时间:2010.12.17 -
要合理规制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冲突
(作者:袁博 上海市二中院) 近年来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的冲突争议不断,从韩国“好丽友”与江苏“好丽友”的十年纷争,到湖北“周黑鸭”与“汉味周黑鸭”的孰是孰非,再到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商号之争。这种冲突应如何进行规制?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个部分依次组成,其中字号是核心。企业名称和商标在宣传商品来源方面具有类似的功能。二者的冲突可以归纳为
发布时间:2016.06.07 -
帮助他人假冒注册商标应当如何定罪?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童海超) 【案号】 (2014)鄂襄阳中知刑初字第00002号 (2015)鄂知刑终字第00001号 【裁判要旨】 为他人假冒注册商标提供帮助的行为人,应当区分情况认定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同犯罪或者是独立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行为人为他人假冒注册商标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是为其提供不包含
发布时间:2016.07.29 -
启动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程序的条件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毛明强 洪婧) 【裁判要旨】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应秉持“因需认定、被动认定、个案认定”的原则,能通过普通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或其他途径予以救济的,一般不再对涉案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进行司法认定。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未进行商标意义上的突出使用,而是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依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处理。 【案情简介】 涉案
发布时间:2016.09.14 -
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含义
作者:袁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考察《意见》的条文含义,不难发现,《意见》认为,不改变商标构成要素(文字、字母、数字)的内容组成而仅仅是改变表现形态的,属于“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条是
发布时间:201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