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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用公式限定的权利要求”提起无效宣告的策略
,应当理解为数值范围,还是理解为公式中各参数之间的约束关系,抑或是两者兼有? 最后,如果公式中包含了两部分看似相关的组成部分,涉及两份或更多证据组合评述创造性时,证据之间结合的技术启示如何把握? 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一具体专利无效请求案例,对上述“以公式限定的权利要求”的专利无效策略进行梳理。 专利无效案例详解 以华进(下称我方)收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无效审理部作出的第58782号
发布时间:2023.08.23 -
浅谈无效程序中本国优先权成立的判断标准和举证责任分配
【弁言小序】 在无效程序中,当请求人提交的证据公开日在涉案专利优先权日和申请日之间时,或者请求人提交的主张抵触申请的对比文件优先权日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优先权日之前,且申请日和公开日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优先权日之后,需要核实涉案专利或对比文件的优先权是否成立。而根据《专利审查指南》关于本国优先权的相关规定,当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时,作为本国优先权基础的中国首次申请,自中国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
发布时间:2023.12.05 -
通用汽车在美国就挡泥板外观设计专利提起上诉
进行汽车维修时拥有一系列安全、优质选择的关键第一步。” 外观设计专利?;げ返男掠笔泳跆卣?。LKQ于2022年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撤销通用汽车的一项覆盖前挡泥板的设计专利,因为此前双方的许可协议已到期,通用汽车威胁要提起侵权诉讼。 LKQ辩称,通用汽车的专利显然无效,并引用了两种早期设计,称它们创造了同样的视觉印象。USPTO做出了有利于通用汽车的裁决
发布时间:2024.05.23 -
“全自动砌块成型机(T10VA)”外观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丁张村。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一审第三人(专利权人):福建泉工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前见村海灵大道777号。 上诉人高唐县齐鲁某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液压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福建泉工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工公司福建某股份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
发布时间:2025.03.06 -
专利权无效行政案件中利害关系人之确定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件,认定涉案专利权属纠纷的当事人属于该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中的利害关系人,其有权就被诉决定提起诉讼。 针对案外人叶某某就赛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某某公司)的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浙江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动力公司)对被诉决定不服,以其系涉案专利的
发布时间:2024.09.19 -
“手机计步器”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知行终847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权人):包某某。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一审第三人(无效宣告请求人):张某某。 上诉人包某某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张某某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权人为包某某、名称为“手机计步器”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针对张某某就本专利权提出的
发布时间:2024.11.27 -
某医疗器械公司与国知局、某医疗科技公司“揿针”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2)最高法知行终132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诉人(一审第三人、无效宣告请求人):杭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权人):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诉人杭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医疗科技公司)与被上诉人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医疗器械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
发布时间:2024.03.05 -
北京专利律师:(瑞士)埃利康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专利权全部无效,主要理由包括:本专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1992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修正,以下简称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2010年3月9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分别作出第14538号、第14542号、第1454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本专利权利要求1-3、权利要求5和6直接或间接
发布时间:2024.03.27 -
福航公司与日本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提要:因日本某株式会社起诉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航公司)侵犯其“有机废弃物的发酵干燥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权(以下简称本专利),福航公司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代理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29日对本案举行远程口头审理,于 2021 年1 月 14 日作出第 47721 号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日本某株式会社上述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25.01.21 -
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福航公司与日本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终审胜诉
提要:因日本某株式会社起诉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航公司)侵犯其“有机废弃物的发酵干燥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权(以下简称本专利),福航公司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代理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29日对本案举行远程口头审理,于 2021 年1 月 14 日作出第 47721 号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日本某株式会社上述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25.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