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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cs鞋的外观设计专利被判无效
据报道,Crocs在全球已售出3亿双鞋子,而美国总统布什和奥巴马夫人等也穿过其生产的鞋子;当英国的乔治小王子在2015年被拍到身穿海军蓝色Crocs鞋时,Crocs在亚马逊的销售额猛增了15倍。 然而在2010年,《时代》周刊也曾将Crocs列为全球最差50件发明之一?!妒贝分芸钦庋稳莸模骸安还芩嵌嗝词芑队?,但它们确实都很丑陋?!?不过,Crocs想将他们引以为豪的鞋子诉诸外观设计专利
发布时间:2018.03.20 -
美律所解析区块链技术专利策略
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的潜力可能会更大。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本质上是在计算机平台上运行的软件。软件和技术平台的其他应用程序是可以获得专利的,但许多人忽略了这个事实,放弃了专利?;?。 3. 发明专利 VS 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可?;ぶ魈夂歉髦钟爰用芑醣摇⑶榱醇际跸喙氐奶卣?、功能和过程以及与其相关的平台组成。利用新的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实现创新服务和业务方法的应用程序也可申请发明专利。 外观设计可以从一
发布时间:2018.02.12 -
北京知产权法院在判决中界定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认定构成要件
辉与约翰迪尔丹东公司于2015年5月8日以其申请的ZL201430181353.7号外观设计专利(简称涉案专利)提起专利侵权之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该案,案号为(2015)京知民初字第817号(简称涉案案件)。后涉案专利被全部无效,赵某辉与约翰迪尔丹东公司撤回涉案案件的起诉。约翰迪尔中国公司认为赵某辉与约翰迪尔丹东公司将约翰迪尔中国公司产品的外观设计盗用进行专利申请,然后恶意利用该专利向约翰迪尔
发布时间:2018.04.28 -
椅子产品起纠纷 原告一审获赔偿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原告浙江某家居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上海市宝山某家具经营部、广东某家居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两被告需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5万元。 原告于2015年9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名称为“单椅(花好月圆)”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2015年12月获得授权。2017年1月,原告
发布时间:2018.06.12 -
中韩之间可以通过DAS交换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
自2017年9月22日,韩国外观设计法案修订以来,中国成为第一个满足该外观修订法案及其实施细则的国家。为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提高专利审查效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韩国特许厅开展合作,于2018年7月20日起开通基于DAS2.0的中韩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服务。申请人可按照DAS2.0申请指南的要求自愿选择利用本服务,也可以按照传统方式自行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发布时间:2018.08.29 -
微博产品图片是否构成现有设计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粤民终849号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叶芬。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时仲波。 审理经过 上诉人张叶芬因与被上诉人时仲波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561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诉称 张叶芬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1.被诉
发布时间:2018.10.30 -
为什么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是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发布时间:2019.03.19 -
网红洁面仪专利被侵权 法院全额支持判赔300万元
在网红产品LUNA洁面仪走红后,市面上也出现了一些模仿其外观的洁面仪产品。10月16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公开了一起涉及LUNA洁面仪专利的案件一审结果,原告斐珞尔(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斐珞尔公司”)将相关侵权产品的生产方、经销商等三家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300万元。 经法院调查,被告方生产的被诉侵权产品在16家网店的总销售金额超过3500万,由此认为原告所受的损失已超过300万,并在
发布时间:2019.10.21 -
不同类别的产品,会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吗?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您好!请问一下,不同类产品,大小尺寸也不一样,但外观相似,算是侵权吗? 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回复: 您好! 不同类别的产品,不具有可比性。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6.03.07 -
侵犯了外观设计专利权,该如何维权?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所青铜雕塑关公铜像参展2010年上海世博会,后被誉名“世博关公”并申请了外观专利和版权登记,半年之后,市场上发现了劣质仿品,外观造型都和我们的专科产品“世博关公”几乎一样,也称”世博关公’,请问我该怎样维权?谢谢! 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回复: 您好! 您可以先对侵权产品进行公证,然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6.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