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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下”等品牌在防晒产品上使用“全波段防晒”引纠纷
在炎炎夏日,防晒衣已成为很多人出行的必备服饰。伴随产品的热销,各防晒衣品牌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也由此引发了一些知识产权争议。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素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素湃公司)起诉深圳减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减字公司)侵犯商标权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减字公司在其防晒衣等产品上使用“全波段防晒”是对商品功能的描述性正当使用,未侵犯素湃公司“全波段”注册商标专用权,驳回了素湃公司的上诉
发布时间:2023.08.11 -
韩国公布企业海外商标抢注分析报告
2023年7月24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公布过去四年(2019-2022)韩国企业海外公司抢注商标的数据统计。该报告旨在帮助韩国出口企业预防并应对海外商标抢注造成的商标纠纷和假冒商品, 主要结论: (1)海外商标抢注频发行业包括:化妆品(占比18.7%)、电子产品(占比15.3%)、服装(占比15.1%)、特许经营连锁(占比13.2%)和食品(占比7.6%)。 (2)中小型企业最多(占比
发布时间:2023.08.11 -
“仲景堂”商标权权属及侵权纠纷案
案情摘要 南阳仲景堂医院系第883934号图文商标专用权人,该商标在医院、医药咨询等第42类商标服务上核定使用。南阳市仲景堂健康产业集团股份公司从事健康咨询(不含诊疗服务)等服务,并拥有第37881018号“仲景堂”文字商标,该商标服务类别为第21、23-25、27类。南阳仲景堂医院主张南阳市仲景堂健康产业集团股份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使用“仲景堂”近似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提起本案诉讼
发布时间:2023.08.31 -
流行热词申请注册商标的几种表现形式
热词,即热门词汇。作为一种词汇现象,它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在特定时期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和事物,具有时代特征。其主要表达形式有语言、文字以及网络图片。用热词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形在商标审查工作中会经常遇到,例如“蓝瘦香菇”“洪荒之力”“YYDS”“冰墩墩”等。这些热词社会关注度高,一些申请人将其用作商标意图带来经济利益。下面笔者将结合案例探讨热词在申请注册商标中的表现形式。 -01-抢注含义特殊的
发布时间:2023.09.05 -
关于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程序的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源头?;?,强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质量监管的部署,帮助经营主体了解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相关法律规定及审查流程,引导商标申请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了《关于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程序的指引》,供相关经营主体参考使用。
发布时间:2023.09.25 -
OpenAI 起诉“open.ai ”域名所有者商标侵权
8月8日,知名AI公司OpenAI对一家名为Ope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开放人工智能)且拥有域名www.open.ai的公司提起诉讼,声称该名称侵犯了OpenAI商标,并造成消费者混淆。 该诉讼称,由总裁Guy Ravine领导的开放人工智能公司一直在误导客户,让他们相信自己与OpenAI及其流行产品(如ChatGPT)有关联。开放人工智能公司在2015年开始运营后
发布时间:2023.08.09 -
“沙湾墨兰”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成功注册首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沙湾墨兰”。自2018年以来,番禺区着力培育地理标志,历时5年成功推动沙湾墨兰“开花结果”,实现了该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零的突破,对当地强化农产品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区域农业产业经济发展而言意义重大。 沙湾墨兰作为国兰的重要品种之一,具有叶片墨绿宽厚、花多素雅且清幽雅致等特点。广州的沙湾镇被称为“中国兰花名镇”,沙湾墨兰便是当地
发布时间:2023.10.17 -
申请注册第35类商标“万能论”的误区
一、第35类商标申请注册情况 (一)第35类商标申请注册现状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下称《区分表》)共有45个类别,几乎涵盖了市场上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产品或者服务内容。近年来,笔者发现在第35类中突然涌现出大量商标注册申请,且数量牢牢占据所有申请类别排行榜首位。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2年全年第35类商标申请量总数为97万余件,是数量为排名第二的第30类商标申请数量的近两倍。2022年,国内商标
发布时间:2023.11.07 -
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商标,需要证明哪些内容?
“济源冬凌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原告提交的《“济源冬凌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使用管理规则”)以及《“济源冬凌草”介绍》未明确说明该地域自然因素与该地理标志产品特定品质之间的必然联系,以及该地理标志产品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特定品质(包括特有的感官特征、理化指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六条
发布时间:2023.08.17 -
短期内大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的司法认定
要旨 《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判断短期内大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是否构成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可以通过注册行为本身的客观表现,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进行推定,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推定的除外。我国商标法并无防御性商标注册的制度设计,若申请人短期内大量申请注册商标超出其经营所需,可以认定构成《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但是,在
发布时间:2023.09.13